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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3)“ST雅礱”公布訴訟事項最新進展情況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8日 23:05 上海證券交易所
關于西藏雅礱藏藥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民興支行(下稱:建行成都民興支行)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因公司從2007年3月起未再履行與建行成都民興支行達成的《還款和解協議》,即尚余本金1058萬元沒有歸還,建行成都民興支行于2007年5月18日向四川省金堂縣人民法院(下稱:金堂法院)申請恢復執行。公司日前收到金堂法院向公司送達的有關傳票、恢復執行通知書及民事裁定書,其主要內容如下: (1)限公司自收到恢復執行通知書3日內自動履行義務,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或支付延遲履行金。否則,法院將依法強制執行; (2)對公司在銀行的存款予以凍結; (3)對公司分支機構即公司駐成都辦事處的銀行存款予以凍結。 公司日前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成都中院)有關民事判決書,就公司與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營門口支行(下稱:招行營門口支行)其他擔保合同糾紛一案,判決如下: (1)公司于該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招行營門口支行給付5863000元及逾期利息(從2005年2月3日起,至款項付清之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關于逾期罰息的規定計算)。 (2)公司在履行上述給付義務后,有權向四川方向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方向光電)追償。 (3)駁回招行營門口支行的其余訴訟請求。 如果公司未按該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該案案件受理費61155.69元,訴訟保全費5000元,合計66155.69元由公司負擔。 目前,公司正積極與上述銀行等有關各方協商并力爭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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