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帆
一直被市場認為處罰太輕的萬福生科造假案又有了新進展。21日晚間,萬福生科發布公告稱,接到湖南省公安機關告知函,公司控股股東、董事長兼總經理龔永福因涉嫌欺詐發行股票、違規披露重要信息和偽造金融票證犯罪,于8月21日依法對其刑事拘留。
筆者認為,這一進展對市場的積極意義有以下三點:
一是對市場造假者的有力棒喝。
萬福生科造假行為從2008年開始,至2012年9月造假被查方結束。未經審計的公司自查顯示,2008年至2011年,上市公司累計虛增收入7.4億元左右,虛增營業利潤1.8億元左右,虛增凈利潤1.6億元左右。其受害股民,僅有統計的獲賠適格投資者就數以萬計。
我國上市公司的造假現象一直層出不窮,花樣不斷翻新,甚至可以用“造假成風”來形容,打假,在某種程度上已經成為我國證券市場的首要課題。萬福生科被稱為“創業板造假第一股”,這“第一股”的凋落讓造假者為自己的造假行為付出了高昂的成本和代價,對預備造假隊各方參與者形成了有力的震懾。股市上的“假貨”一日不除,證券市場的繁榮只能是一個美好愿望。
二是體現了“鋼腕”治市的“法治思維”。
肖鋼上任以來,雖然不足半年,但是針對虛假信息、操縱市場等違規事件的處罰從未停止:5月17日,證監會通報了對隆基股份、勤上光電、華塑股份等8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的情況;5月31日,因涉嫌財務造假,新大地、天能科技被證監會處罰,其保薦機構南京證券[微博]、民生證券也均被給予警告和罰款,保薦代表人則被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6月,證監會對博時精選基金經理馬某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行為立案調查……此次萬福生科案從披露到董事長刑拘歷時5個月,相對于“每年平均移送涉刑案件30多件,最終不了了之的超過一半”已經很高效。這進一步體現了肖鋼“監管執法是資本市場發展基石”的治市思路,“對違法違規行為,毫不手軟地追究到底、處罰到位”。
三是資本市場執法體制機制亟需健全完善。
為提高執法辦案效率,進一步凈化市場環境,保護投資者利益,有必要構建符合國情的、多部門協作的、更加立體的資本市場執法體制機制。借鑒國際經驗來看,美國國會授予證監會行使的職權,從一般行政執法權,到準立法權、準司法權,逐步擴大。中國香港證監會于2004年獲得對3年以下刑事案件直接“入稟”法院的權力。
此外,《證券法》作為資本市場的最基本法律,再次修訂呼聲日高。最近一次《證券法》修訂是2005年,在其后的七年多時間里,《證券法》發揮了重要的引導、支持和保障作用。我國資本市場規模和容量迅速擴大,但隨著市場改革創新的不斷深入,各種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發生和演化,尤其是與《刑法》內容相關聯部分,客觀上面臨著需要進一步補充、完善的現實問題。
總體來看,萬福生科案中,無論是對投資者的賠償,還是對保薦人的處罰,以及對公司高管的處理,在資本市場上可以稱做一個標桿性的事件,具有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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