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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收購與反收購大戲正在上演。
11月4日茂業系舉牌深國商,11月20日,深國商董事會隨即通過《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以對抗茂業系可能的惡意收購,12月2日,深國商公告《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被股東大會否決。
短短一個月,深國商和茂業系數度交手,已經讓詮釋了“商場如戰場”所言非虛。
日前,一位特發集團高層向記者透露,“特發集團已經和茂業系達成默契,后續會將其持有的2156.69萬股深國商,全部協議轉讓給茂業系。”而這一動態可能直接影響整個戰局的走勢。
查閱11月29日深國商股東大會投票結果,正是二股東深圳市特發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特發集團)在股東大會上的棄權票,導致《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未獲通過。
舉牌渤海物流(000889.SZ)和商業城(600306.SH)相繼受挫后,茂業系能否在深國商身上大獲全勝?
反收購計劃欠周全
11月4日,深圳茂業商廈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為人大華投資披露,在二級市場共購入深國商A股、B股共計1124萬股,占深國商總股本的5.09%。
意識到“茂業系”可能采取的惡意收購行為,深國商董事會馬上采取行動。事后看,這些所謂的反收購措施顯得考慮不周。
11月14日,深國商公告,公司董事會通過《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修改內容主要有三條:增加“如任何投資者獲得公司的股份達到或可能超過10%時,經公司股東大會通過決議,公司可向除該投資者之外的所有在冊股東,按該投資者實際持有的股份數增發新股或配送股份”以及“公司每年更換董事的數量不得超過董事總人數的三分之一”;并將“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1/2以上選舉產生和罷免”的條款改為“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2/3以上選舉產生和罷免”。
但這個反收購方案一經出爐,就被并購專家質疑說,“第一條的改動明顯觸犯《公司法》基本宗旨:同股同權,根本沒有實行基礎。”
意識到問題后,深國商11月20日發布公告稱,董事會修改了11月14日通過的《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取消第一條修改,保留第二、三條修改,并定于11月29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包括該議案在內的共計三項議案。
深國商內部矛盾
然而,11月29日股東大會的審議結果卻大大出乎管理層意料。
當天審議的《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關于妥善解決員工內部認購商鋪的議案》、《為補充項目開發資金進行借款的議案》均被否決。
“我們也不清楚為什么三項議案都被股東大會否決。”深國商證券事務代表吳小霜在電話里顯得頗為迷惑。
投票結果顯示,《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因二股東特發集團的棄權票而夭折,后兩個議案,特發集團均投了發對票,大股東馬來西亞和昌父子公司(下稱和昌公司)均投了棄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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