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證券> 正文
證券代碼:002119 證券簡稱:康強電子寧波康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意見書 寧波康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于2008年3月27日在寧波康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召開,會上公司獨立董事賈松良先生、伍柏麟先生、王瑞飛先生、凌春華先生對相關議案發表如下獨立意見:一、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康強電子繼續用部分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等相關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作為寧波康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獨立董事,現就公司《康強電子繼續用部分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隨著公司生產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大,所需流動資金也不斷增多,結合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和公司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公司本次繼續將部分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財務費用,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因此,同意董事會關于繼續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的意見。 二、公司獨立董事對公司對外擔保和關聯方占用資金情況的專項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3]56號〕、《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05]120號〕和《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作為寧波康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獨立董事我們本著對公司、全體股東及投資者負責的態度,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對公司控股股東及其它關聯方占用資金的情況和對外擔保情況進行了認真的檢查和落實,對公司進行了必要的核查和問詢后,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經認真核查,我們認為:寧波康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認真貫徹執行中國證監會證監發[2003]56號《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和證監發[2005]120號《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的有關規定,2007年1-12月沒有發生對外擔保、違規對外擔保、關聯方占用資金等情況,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發生并累計至2007年12月31日的對外擔保、違規對外擔保、關聯方占用資金等情況。 三、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續聘2007年度審計機構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董事行為指引》、《公司章程》、《關聯交易決策制度》、《獨立董事制度》《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作為寧波康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現就公司續聘2008年度審計機構發表獨立意見如下:經認真核查,我們認為:浙江東方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制訂的2007年度年報審計策略及具體審計計劃符合審計規程,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浙江東方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規程遵循了《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為公司出具的各期審計報告客觀、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同意繼續聘請浙江東方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公司2008年度的財務審計機構。 四、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證券投資的專項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董事行為指引》、《公司章程》等相關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作為寧波康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現就公司2007年度公司證券投資發表專項意見如下: 1、公司投資的長電科技股票為公司上市之前所持有。公司于2007年12月按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建立了《證券投資管理制度》,該制度嚴格按照中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4號(證券投資)的要求制訂,符合監督部門的要求。 2、公司證券投資設有合理的審批程序,內部設立了嚴格的決策程序和良好的風險控制機制。公司內部審計部門每季度對證券投資的資金管理、股票買賣情況、新股申購情況、盈虧情況、決策程序等進行審核,有效降低了投資風險。 3、公司的證券投資行為履行了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經認真審查,我們認為,公司2007年度證券投資符合監管部門法律法規的要求,公司內部制度完善,決策程序科學,內部監督嚴密,未發現證券投資違規行為。我們認為公司能抓住市場機會并取得良好收益,符合全體股東的利益。 五、對公司2007年度高管薪及本次調整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董事行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就公司2007年度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和本次調整高級管理人員薪酬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1、公司2007年度能嚴格按照董、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和發放制度執行,薪酬發放的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2、公司對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調整方案主要是根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經營管理能力和經營業績來確定其報酬,遵循了公司按市場價值和市場規律分配的薪酬分配基本原則。同時,為高級管理人員提供行業內具有一定競爭力的薪酬,可以增強公司薪酬體系的激勵作用,鼓勵高級管理人員為公司和股東做出更大貢獻。 董事會對該議案的審議及表決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規定。 獨立董事簽字: 200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