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優選(150002)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 20:43 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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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大成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募集已獲中國證監會2007年7月5日證監基金字[2007]190號文核準募集。 2、本基金是契約型封閉式股票型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記結算機構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4、本基金場內募集期為2007年7月23日至2007年8月10日,場外募集期為2007年7月25日至2007年8月10日。場內募集通過場內代銷機構網點公開發售,場外募集通過本公司直銷網點和場外代銷機構網點公開發售。場內代銷機構是指具有基金代銷資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包括主承銷商中信證券、銀河證券、海通證券、光大證券;副主承銷商申銀萬國證券、國泰君安證券;一般代銷商廣發證券、國信證券、招商證券、聯合證券、安信證券(限原廣東證券營業部)、西南證券、華龍證券、大同證券、民生證券、山西證券、北京證券、長江證券、萬通證券、廣州證券、興業證券、天同證券、華泰證券、渤海證券、金通證券、萬聯證券、國元證券、湘財證券、東吳證券、東方證券、天一證券、上海證券、國聯證券、浙商證券、平安證券、華安證券、東北證券、天和證券、南京證券、長城證券、東海證券、泰陽證券、國海證券、第一證券、中原證券、中銀國際證券、財富證券、國都證券、恒泰證券、華西證券、東莞證券、西北證券、國盛證券、新時代證券、齊魯證券、華林證券、宏源證券、中金公司、廣發華福證券、世紀證券、德邦證券、第一創業證券、信泰證券、金元證券、江南證券、西部證券、中信建投證券、財通證券等證券公司。直銷網點是指本公司在北京、深圳和上海的投資理財中心。場外代銷機構是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銀行")。 5、本基金的募集份額目標上限為50億份,下限為40億份。其中,場內募集份額目標為30億份;場外募集份額目標為20億份;鸸芾砣诉可以根據實際募集情況,調整場內和場外募集份額目標,并及時公告。本基金募集期間最終確認的有效認購份額不得超過募集份額目標上限50億份(不包括利息折算的份額)。 本基金在正常認購日內不停止銷售。若當日場內(場外)認購結束后累計認購申請超過場內(場外)募集份額目標,基金管理人將于下一個工作日在指定媒體上公告提前結束場內(場外)募集,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場內(場外)認購。 若募集期內場內(場外)認購申請全部確認后認購份額不超過場內(場外)募集份額目標(不包括利息折算的份額),基金管理人將對所有的場內(場外)有效認購申請全部予以確認。 若募集期內場內(場外)認購申請全部確認后認購份額超過場內(場外)募集份額目標(不包括利息折算的份額),基金管理人將對募集期內最后一個場內(場外)認購日之前的有效認購申請全部予以確認,對場內(場外)最后一個認購日有效認購申請采用"末日比例確認"的原則分別給予部分確認,未確認部分的認購款項將在募集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投資者。 6、本基金募集對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禁止購買證券投資基金者除外)。 7、本基金認購申報價格為基金份額初始面值1.00元;饒鰞群蛨鐾庹J購代碼為"150002",簡稱為"大成優選"。 8、投資者需使用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賬戶(A股賬戶或基金賬戶),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基金銷售系統進行認購(稱為"場內認購")。場內認購通過具有基金代銷資格的深圳證券 交易所會員單位辦理。場內認購需遵守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則。 9、投資者需使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TA系統基金賬戶(以下簡稱"中國結算TA基金賬戶"),通過基金管理人和場外代銷機構柜臺系統進行認購(稱為"場外認購")。 10、已通過場外銷售機構辦理過中國結算TA基金賬戶注冊或注冊確認手續的投資者,可直接辦理本基金場外認購業務;已有深圳證券賬戶的投資者,可通過場外銷售機構以其深圳證券賬戶申請注冊中國結算TA基金賬戶,再辦理本基金場外認購業務;尚無深圳證券賬戶的投資者,可通過場外銷售機構直接申請賬戶注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將為其配發深圳基金賬戶,同時將該賬戶注冊為中國結算TA基金賬戶。已有基金管理人直銷交易賬戶的投資者也可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直接使用直銷交易賬戶辦理場外認購。 11、投資者認購申請采用前端收費模式,適用費率具體如下: 認購金額M 認購費率 M<50萬 1.00% 50萬≤M<200萬 0.60% 200萬≤M<500萬 0.40% M≥500萬 每筆1,000元 場內代銷機構辦理場內認購時可參照上述費率設定傭金比率。 12、投資者認購基金份額時,需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全額交付認購款項。 場內認購單筆最低認購份額為1,000份,超過1,000份的須為1,000份的整數倍,且每筆認購最大不超過99,999,000份基金份額,本基金募集期間對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最高累計認購份額不設限制。 場外認購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1,000元;直銷中心的首次最低認購金額為1萬元,追加認購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1萬元,不設級差限制。本基金募集期間對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最高累計認購金額不設限制。 認購申請一經受理,投資者不可撤銷。 如發生末日比例確認,認購申請確認不受最低認購數量的限制。 13、銷售網點(指代銷網點和/或直銷網點)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表示對該申請的成功確認,而僅代表銷售網點確實接受了認購申請,申請的成功確認應以登記結算機構的確認登記為準。T日規定時間受理的申請,正常情況下投資者可在T+2日通過基金管理人客戶服務電話或到其辦理業務的銷售網點查詢確認情況。 14、本公告僅對本基金募集期基金份額發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在2007年7月18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上的《大成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15、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布在本公司網站(www.dcfund.com.cn)、中國銀行網站(www.boc.cn)等。 16、各銷售機構認購業務的辦理網點、辦理日期和時間等事項參照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定。 17、在募集期間,除本公告所列的發售代理機構外,如增加其他銷售機構,或已有銷售機構增加新的代銷網點,將及時公告。 18、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金銷售情況適當延長或縮短募集期,但最長不超過3個月,并及時公告。 19、投資者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本公司客服電話(400-888-5558)、中國銀行客服電話(95566)等。 20、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發售安排做適當調整。 21、風險提示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風險高于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屬于較高風險收益特征的證券投資基金品種。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基金合同,全面認識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對認購基金的意愿、時機、數量等投資行為作出獨立、謹慎決策,獲得基金投資收益,亦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因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本基金的特定風險等。 一、本次發售基本情況 (一)基金名稱 大成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場內和場外認購代碼:150002;簡稱:大成優選) (二)基金運作方式和類型:契約型封閉式,股票型基金。 (三)存續期限:5年。 (四)基金份額初始面值:1.00元人民幣。 (五)基金發售對象 本基金的發售對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購買者除外)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六)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1、場內認購 場內認購通過具有基金代銷資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辦理,包括:主承銷商中信證券、銀河證券、海通證券、光大證券;副主承銷商申銀萬國證券、國泰君安證券;一般代銷商廣發證券、國信證券、招商證券、聯合證券、安信證券(限原廣東證券營業部)、西南證券、華龍證券、大同證券、民生證券、山西證券、北京證券、長江證券、萬通證券、廣州證券、興業證券、天同證券、華泰證券、渤海證券、金通證券、萬聯證券、國元證券、湘財證券、東吳證券、東方證券、天一證券、上海證券、國聯證券、浙商證券、平安證券、華安證券、東北證券、天和證券、南京證券、長城證券、東海證券、泰陽證券、國海證券、第一證券、中原證券、中銀國際證券、財富證券、國都證券、恒泰證券、華西證券、東莞證券、西北證券、國盛證券、新時代證券、齊魯證券、華林證券、宏源證券、中金公司、廣發華福證券、世紀證券、德邦證券、第一創業證券、信泰證券、金元證券、江南證券、西部證券、中信建投證券、財通證券等證券公司。 2、場外認購 場外認購通過直銷機構和場外代銷機構辦理,直銷機構為基金管理人,場外代銷機構為中國銀行。 (1)直銷機構: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①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資理財中心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陽門外大街16號中國人壽大廈1201室(郵編:100020) 電話:010-85252345/46 傳真:010-85252272/73/75 聯系人:王艷、廖紅軍 ②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投資理財中心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32層(郵編:518040) 電話:0755-83195090/5236 傳真:0755-83195091 聯系人:瞿宗怡、熊麗娟 ③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資理財中心 辦公地址:上海市廣東路689號海通證券大廈19樓(郵編:200001) 電話:021-63513925/26 傳真:021-63513928 聯系人:楊靜、祝君 (2)中國銀行 中國銀行在以下城市以及其他地區為投資者辦理基金開戶和認購業務: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深圳、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沈陽、長春、哈爾濱、南京、杭州、合肥、濟南、南昌、福州、鄭州、武漢、長沙、廣州、南寧、?、西安、蘭州、西寧、烏魯木齊、銀川、成都、昆明、貴陽、拉薩、大連、青島等。具體辦理業務的城市、地區和網點以當地中國銀行的公告和通知為準。 (七)認購時間安排 本基金的場內募集期為2007年7月23日至2007年8月10日,場外募集期為2007年7月25日至2007年8月10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金銷售情況適當延長或縮短募集期,但最長不超過3個月,自基金份額發售開始之日起計算。具體業務辦理時間以各銷售機構的規定為準。 (八)募集規模及末日比例確認安排 本基金的募集份額目標上限為50億份,下限為40億份。其中,場內募集份額目標為30億份;場外募集份額目標為20億份;鸸芾砣诉可以根據實際募集情況,調整場內和場外募集份額目標,并及時公告。本基金募集期間最終確認的有效認購份額不得超過募集份額目標上限50億份(不包括利息折算的份額)。 本基金在正常認購日內不停止銷售。若當日場內(場外)認購結束后發現累計認購申請超過場內(場外)募集份額目標,基金管理人將于下一個工作日在指定媒體上公告提前結束場內(場外)募集,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場內(場外)認購。 若募集期內場內(場外)認購申請全部確認后認購份額不超過場內(場外)募集份額目標(不包括利息折算的份額),基金管理人將對所有的場內(場外)有效認購申請全部予以確認。 若募集期內場內(場外)認購申請全部確認后認購份額超過場內(場外)募集份額目標(不包括利息折算的份額),基金管理人將對募集期內最后一個場內(場外)認購日之前的有效認購申請全部予以確認,對場內(場外)最后一個認購日有效認購申請采用"末日比例確認" 的原則分別給予部分確認,未確認部分的認購款項將在募集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投資者。 場內和場外末日認購申請確認比例計算方法如下: 1、場內 末日認購申請場內確認比例=(30億元-末日之前有效場內凈認購申請金額)/末日有效場內凈認購申請金額(公式中的金額均不包括利息)。 2、場外 末日認購申請場內確認比例=(20億元-末日之前有效場外認購申請金額)/末日有效場外認購申請金額(公式中的金額均不包括利息)。 按照上述兩式計算的確認比例,投資者在末日提交的有效認購申請將部分予以確認。若場內和場外募集份額目標發生調整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對上述公式進行調整。 二、發售方式及相關規定 (一)投資者可使用深圳證券賬戶,通過具有基金代銷資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進行場內認購;也可以使用中國結算TA基金賬戶,通過基金管理人和場外代銷機構的柜臺系統進行場外認購。 (二)場內認購以份額申請。場內認購單筆最低認購份額為1,000份,超過1,000份的須為1,000份的整數倍,且每筆認購最大不超過99,999,000份基金份額,本基金募集期間對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最高累計認購份額不設限制。如發生末日比例確認,場內認購申請確認不受最低認購數量等限制。 (三)場外認購以金額申請。場外認購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1,000元;直銷中心的首次最低認購金額為1萬元,追加認購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1萬元,不設級差限制。本基金募集期間對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最高累計認購金額不設限制。如發生末日比例確認,場外認購申請確認不受最低認購數量的限制。 (四)認購費用 1、投資者認購申請采用前端收費模式,適用費率具體如下: 認購金額M 認購費率 M<50萬 1.00% 50萬≤M<200萬 0.60% 200萬≤M<500萬 0.40% M≥500萬 每筆1,000元 場內代銷機構辦理場內認購時可參照上述費率,收取一定的傭金。本基金的認購費用應在投資者認購基金份額時收取,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結算等基金募集期發生的各項費用。若發生末日比例確認,場內認購費用按照確認的凈認購金額計算;場外認購費用按照確認的認購金額計算。 投資者多次認購,須按每次認購所對應的費率檔次分別計費。 2、認購費用計算公式和收取方式 (1)場內認購 本基金場內認購采用份額認購的方式。 認購金額=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認購份額×(1+認購費率)或 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認購份額+固定金額 認購費用=基金份額初始面值×認購份額×認購費率 或 固定金額 凈認購金額=基金份額初始面值×認購份額 利息折算的份額=認購金額利息/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認購金額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兩位以后部分四舍五入;利息折算的份額保留至整數位。 例:某投資者到代銷機構網點認購本基金100,000份,認購費率為1%,認購資金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為56元,則其需要支付的金額計算如下: 認購金額=100,000×(1+1%)=101,000元 認購費用=100,000×1%=1,000元 凈認購金額=100,000×1=100,0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額=56/1=56份 認購總份額=100,000+56=100,056份 即投資者認購100,000份基金份額,需支付101,000元,共得到100,056份基金份額。 (2)場外認購 本基金場外認購采用金額認購的方式。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利息)/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利息折算的份額=認購金額利息/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認購份額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兩位以后部分四舍五入;利息折算的份額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兩位以后部分四舍五入。 例:某投資者投資100,000元到本公司直銷網點認購本基金,認購費率為1%,認購資金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為55元,則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數計算如下: 凈認購金額=100,000/(1+1%)=99009.90元 認購費用=100,000-99009.90=990.10元 認購總份額=(99009.90+55)/1=99064.90份 即投資者投資100,000元資金,可認購到99064.90份本基金基金份額。 三、投資者開戶 (一)投資者辦理場內認購時,需具有深圳證券賬戶。已有深圳證券賬戶的投資者不必再辦理開戶手續。尚無深圳證券賬戶的投資者,需在認購前持本人身份證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開戶代理機構辦理深圳證券賬戶開戶手續。有關開設深圳證券賬戶的具體程序和辦法,請詳細閱讀開戶代理機構有關規定。 (二)投資者辦理場外認購時,需具有中國結算TA基金賬戶。其中:已通過場外銷售機構辦理過中國結算TA基金賬戶注冊或注冊確認手續的投資者,可直接辦理本基金場外認購業務;已有深圳證券賬戶的投資者,可通過場外銷售機構以其深圳證券賬戶申請注冊中國結算TA基金賬戶,再辦理本基金場外認購業務;尚無深圳證券賬戶的投資者,可通過場外銷售機構直接申請賬戶注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將為其配發深圳基金賬戶,同時將該賬戶注冊為中國結算TA基金賬戶。已有基金管理人直銷交易賬戶的投資者也可通過直銷機構直接使用直銷交易賬戶辦理場外認購。 四、場內認購的程序 1、業務辦理時間:2007年7月23日至2007年8月10日9:30-11:30和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開戶及認購手續: (1)開立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賬戶,包括A股賬戶或基金賬戶。 (2)在認購前向資金賬戶中存入足夠的認購資金。 (3)投資者可通過填寫認購委托單、電話委托、磁卡委托、網上委托等方式申報認購委托,可多次申報,認購申請一經受理不可撤銷,認購資金即被凍結。 具體業務辦理流程及規則參見場內代銷機構的相關說明。 五、場外認購的程序 (一)直銷機構 1、業務辦理時間:2007年7月25日至2007年8月10日9:30-17:00,周六、周日照常營業(注:周六、周日為申請預錄入)。 2、到直銷網點提供下列資料辦理基金的認購手續: (1)已填好的《基金交易類日常業務申請表》,并加蓋預留印鑒; (2)中國結算TA基金賬戶或直銷交易賬戶; (3)投資者或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原件; (4)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或存款憑證; (5)直銷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3、在募集期內,將足額認購資金匯入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任一直銷資金專戶: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資理財中心直銷資金賬戶 ① 戶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理財中心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北京市分行萬壽路支行萬壽路分理處 銀行賬號: 210101040005771 ② 戶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光大銀行北京天寧寺支行(行號:298) 銀行賬號:75060188000008726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財中心直銷資金賬戶 ① 戶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開戶銀行:光大銀行上海分行營業部 銀行賬號:36510188000029157 ② 戶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開戶銀行:興業銀行上海分行人民廣場支行 銀行賬號:156115-00100007298 ③ 戶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財中心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上海分行第二營業部 銀行賬號:03-492300040003043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理財中心直銷資金賬戶 ① 戶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深圳分行紅荔支行 銀行賬號:066041018002247518 ② 戶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理財中心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深圳市分行營業部 銀行賬號:41-000500040005893 ③ 戶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總行營業部 銀行賬號:3189186610001 4、注意事項: (1)投資者在辦理匯款時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① 投資者應在"匯款人"欄中填寫其在直銷網點開立基金賬戶時登記的姓名或單位名稱。 ② 投資者應在"匯款備注欄"或"用途欄"中準確填寫其在直銷網點的交易賬號,因未填寫或填寫錯誤導致的認購失敗或資金劃轉錯誤由投資者承擔。 (2)匯款未到賬的投資者只能在其資金劃到直銷網點資金專戶后,才能進行認購。 (二)發售代理機構:中國銀行 1、業務辦理時間:2007年7月25日至2007年8月10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照常營業(注:周六、周日為申請預錄入)。 2、開戶及認購程序: (1)開立中國銀行的交易賬戶 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中國銀行的交易賬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A.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武警證、護照等); B.中國銀行長城借記卡; C.填妥的《中國銀行基金業務申請表(個人)》; D.與中國銀行簽訂的《中國銀行基金交易協議書》(一式兩份)。 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中國銀行的交易賬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A.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B.加蓋機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和預留印鑒的開戶申請表; C.授權委托書(加蓋法定代表人簽章和機構公章); D.預留印鑒(與資金賬戶預留印鑒一致); E.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 F.加蓋法定代表人簽章和單位公章的"中國銀行基金交易協議書"(一式兩份)。 (2)提出認購申請 個人投資者在開立中國銀行交易賬戶后,可提出基金認購申請。提出認購申請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A.中國銀行長城借記卡; B.填妥的認購申請表; C.中國銀行基金交易卡。 機構投資者在開立中國銀行交易賬戶后,可提出基金認購申請。提出認購申請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A.機構投資者應先從中國銀行基金代銷網點取得《基金認購申請書(單位)》,填妥后加蓋銀行預留印鑒。 (3)注意事項: ①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國銀行的說明為準。 ② 機構活期存款賬戶須是人民幣存款賬戶。 六、清算與交割 對于T日交易時間內受理的認購申請,登記結算機構將在T+1日就申請的有效性進行確認。但對申請有效性的確認僅代表確實接受了投資者的認購申請,認購份額的計算需由登記結算機構在認購期結束后確認,投資者可以在基金認購期結束后,到其辦理認購業務的銷售網點查詢確認情況。 認購款項在認購期間存入專門賬戶,在認購期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期間產生的利息在認購期結束后折算為基金份額歸投資者所有。利息折算份額不收取認購費。 本基金的權益登記由登記結算機構在發售結束后完成過戶登記。 七、退款事項 (一)基金認購結束后,以下情況將被視為無效認購: 1、投資者劃來資金,但逾期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 2、已開戶投資者劃來資金,但逾期未辦理認購手續; 3、投資者劃來的資金小于其認購申請金額; 4、投資者認購資金到賬晚于本公司規定的最遲到賬時間; 5、本公司確認的其他無效資金。 (二)投資者的無效認購資金,將于本基金認購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劃往投資者指定的銀行賬戶。 八、基金的驗資和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3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32億元,并且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不少于200人的條件下,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募集期限屆滿之日起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驗資報告,辦理基金備案手續。自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間的信息披露費、會計師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費用,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如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應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繳納的認購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九、本次發售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32層 法定代表人:胡學光 電話:0755-83183388 傳真:0755-83199588 聯系人:李宏偉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法定代表人:肖鋼 客戶服務電話:95566 傳真:010-66594942 聯系人:客戶服務中心 (三)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名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32層 法定代表人:胡學光 總經理:于華 電話:0755-83183388 傳真:0755-83199588 聯系人:楊春明 2、場內代銷機構 場內認購通過具有基金代銷資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辦理,包括:主承銷商中信證券、銀河證券、海通證券、光大證券;副主承銷商申銀萬國證券、國泰君安證券;一般代銷商廣發證券、國信證券、招商證券、聯合證券、安信證券(限原廣東證券營業部)、西南證券、華龍證券、大同證券、民生證券、山西證券、北京證券、長江證券、萬通證券、廣州證券、興業證券、天同證券、華泰證券、渤海證券、金通證券、萬聯證券、國元證券、湘財證券、東吳證券、東方證券、天一證券、上海證券、國聯證券、浙商證券、平安證券、華安證券、東北證券、天和證券、南京證券、長城證券、東海證券、泰陽證券、國海證券、第一證券、中原證券、中銀國際證券、財富證券、國都證券、恒泰證券、華西證券、東莞證券、西北證券、國盛證券、新時代證券、齊魯證券、華林證券、宏源證券、中金公司、廣發華福證券、世紀證券、德邦證券、第一創業證券、信泰證券、金元證券、江南證券、西部證券、中信建投證券、財通證券等證券公司。 3、場外代銷機構:中國銀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法定代表人:肖鋼 客戶服務電話:95566 傳真:010-66594946 聯系人:高越 (四)登記結算機構 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中國北京西城區金融大街27號投資廣場22層 法定代表人:陳耀先 聯系人:張桔 電話:0755-25946017 傳真:0755-25987122 (五)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名稱: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中路39號建外SOHO A座31層 負責人:王玲 電話:0755-82125135 傳真:0755-82125590 聯系人:宋萍萍 經辦律師:靳慶軍、宋萍萍 (六)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注冊會計師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昌路56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湖濱路202號普華永道中心11樓 法人代表:楊紹信 經辦注冊會計師:汪棣、薛競 電話:021-61238888 傳真:021-61238800 聯系人:陳兆欣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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