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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變電工公布首期股權激勵計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 07:55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授予150名激勵對象1000萬份股票期權,行權條件與公司業績掛鉤 證券時報記者 劉昆明 本報訊 停牌四個月之后,特變電工(600089)終于對外公布了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根據計劃,特變電工擬授予共計150名激勵對象1000萬份股票期權,每份股票期權擁有購買1股該公司股票的權利,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為20.31元。特變電工表示,本次激勵計劃涉及的標的股票1000萬股股份來源為特變電工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股票。特變電工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20.41元。 根據激勵計劃,本次股票期權的激勵對象為該公司董事(不包括獨立董事、外部董事)、監事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該公司各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總經理及總經理助理以上的管理人員;該公司總部部長級以上管理人員;以及技術骨干。其中該公司監事會主席魏玉貴、總經理葉軍、副總經理李建華分別獲得30萬份的股票期權,其他15位高管分別獲得7萬至26.5萬份不等的股票期權。剩余638萬份的股票期權則分別授予包括公司總部部長級以上、各分公司子公司總經理助理以上管理人員及技術骨干在內的132名激勵對象。 此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為自股票期權授權日起四年。按照計劃公布的行權安排,第一個行權期為自授權日起12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授權日起24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可行權額度上限為獲授股票期權總額的30%;第二個行權期為自授權日起24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授權日起36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可行權額度上限為獲授股票期權總額的30%;第三個行權期為自授權日起36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授權日起48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可行權額度上限為獲授股票期權總額的40%。 行權條件除了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外,特變電工還提出了如下行權條件:第一個行權期內可以行權的,不超過獲授股票期權總額的30%的股票期權的行權還需滿足特變電工2007年度的凈利潤較2006年度的增長率達到或超過20%,且2007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9%;第二個行權期內可以行權的,行權還需滿足特變電工2008年度的凈利潤較2006年度的增長率達到或超過40%,且2008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9%;第三個行權期內可以行權的,行權還需滿足特變電工2009年度的凈利潤較2006年度的增長率達到或超過60%,且2009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9%。特變電工2006年的凈利潤為2.16億元。 對于股票期權的行權價,特變電工表示,確定方法為不低于下列價格中較高者:一是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一個交易日的公司標的股票收盤價20.31元;二是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30個交易日內的公司標的股票平均收盤價18.28元。為此,確定本次股票期權的行權價為20.31元。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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