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1、公司以現有流通股1,409,361,965股為基數,以經審計的2006年度財務報告為基礎,用未分配利潤向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體流通股股東定向送紅股,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得股份1股(含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此安排換算成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直接送股的方式相當于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得0.257股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同時公司向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體流通股股東定向 (含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09元(含稅),扣稅后個人股東和投資基金實際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011051元。流通股股東本次獲得的對價不需要納稅。 2、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為2007年6月15日,紅利發放股權登記日為2007年6月15日 3、除權除息日:2007年6月18日。 4、對價股份到帳帳日期為2007年6月18日,現金紅利發放日:2007年6月18日。 5、自2007年6月18日起,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獲得流通權,轉為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份。 6、公司股票于2007年6月18日復牌,對價股份上市流通,股票簡稱由"S深發展A"變更為"深發展A",股票代碼"000001"保持不變。復牌當日公司股票不計算對價除權除息參考價、不設漲跌幅限制、不納入當日指數計算。 一、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表決情況 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已經公司2007年6月8日召開的公司200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暨相關股東會議表決通過。表決結果公告刊登在2007年6月9日的《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站(www.cninfo.com.cn)。 二、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主要內容 1、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1)對價安排 公司以現有流通股1,409,361,965股為基數,以經審計的2006年度財務報告為基礎,用未分配利潤向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體流通股股東定向送紅股,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得股份1股。此安排換算成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直接送股的方式相當于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得0.257股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同時公司向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體流通股股東定向派送現金12,684,257.69元,派發現金的目的是用于流通股股東繳納因公司派送紅股所產生的相應稅款。 (2)認股權證計劃 公司擬按本次定向送紅股后的股本數量為基數,向權證發行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以10:1的比例免費派發存續期為六個月的百慕大式認股權證,共計208,675,834份;同時按同樣的基數向權證發行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以10:0.5的比例免費派發存續期為十二個月的百慕大式認股權證,共計104,337,917份。 權證持有人有權在行權日以19.00元的價格,按照1:1的比例行權,即每1份權證認購公司1股新發行的股份。 本次認股權證發行須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待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后,授權董事會另行確定公司權證發行股權登記日。認股權證不屬于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對價安排的組成部分。 2、流通股股東本次獲得的對價不需要納稅。 3、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將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履行法定承諾義務。 三、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進程 序號 日期 事項 是否停牌 1 2007年6月14日 刊登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 繼續停牌 2 2007年6月15日 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 的股權變更登記日; 繼續停牌 3 2007年6月18日 流通股股東獲得對價股份 的到帳帳日及現金紅利到帳帳 日;公司股票除權除息日;自 2007年6月18日起,公司非流 通股股份獲得流通權,轉為有 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份。股票 復牌和對價股份上市交易日; 股票簡稱由"S深發展A"變更 為"深發展A";復牌當日公司 股票不計算對價除權參考價 、不設漲跌幅限制、不納入 指數計算。 股票復牌 4 2007年6月19日 深發展股票交易恢復正 常,設漲跌幅度限制,以前一交 易日為基期納入指數計算。 正常交易 四、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辦法 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執行對價安排情況如下表: 序號 執行對價安排 執行對價前 本次執行數量 的股東名稱 持股數(股) 持股比例(%) 執行對價股份數量 1 NEWBRIDGEASIAAIVⅢ,L.P. 348,103,305 17.89 - 2 深圳中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62,246,616 3.20 - 3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3,924,466 1.74 - 4 其他非流通股股東 92,185,797 4.74 - 合計 536,460,184 27.57 - ================續上表========================= 序號 執行對價安排 執行對價后 的股東名稱 持股數(股) 持股比例(%) 1 NEWBRIDGEASIAAIVⅢ,L.P. 348,103,305 16.68 2 深圳中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62,246,616 2.98 3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3,924,466 1.63 4 其他非流通股股東 92,185,797 4.42 合計 536,460,184 25.71 1、對價股份支付辦法 根據對價安排,流通股股東所獲得的股份,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據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體流通股股東持股數,按比例自動記入賬戶。每位流通股股東按對價比例所獲股份計算后不足一股的零碎股,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權益分派及配股登記業務運作指引》中的零碎股處理方法處理。 2、定向派息辦法 本次流通股股東所獲送的現金紅利于2007年6月18日直接劃入其資金帳帳戶。高管持股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自行派發。 3、權證派發辦法 本次認股權證發行須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待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后,授權董事會另行確定公司權證發行股權登記日。 流通股股東所獲權證按比例計算后不足一份部分的處理方法,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權益分派及配股登記業務運作指引》中的零碎股處理方法處理。 五、方案實施前后股份結構變動 改革方案實施前后,公司股份結構變動情況列表如下: 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前 股份數量(股) 占總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 - 1、國有股 1,717,146 0.09 2、社會法人股 186,639,733 9.59 3、境外法人股 348,103,305 17.89 - - -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計 536,460,184 27.57 二、流通股份 - - 人民幣普通股 1,409,361,965 72.43 其中:董、監事及高管人員股份 100,340 流通股份合計 1,409,361,965 72.43 三、股份總數 1,945,822,149 100.00 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 股份數量(股) 占總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 1、國有法人持股 1,717,146 0.08 2、社會法人持股 186,639,733 8.94 3、境外法人持股 348,103,305 16.68 4、董、監事及高管人員股份 110,374 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份合計 536,570,558 25.71 二、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 人民幣普通股 1,550,187,787 74.29 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合計 1,550,187,787 74.29 三、股份總數 2,086,758,345 100.00 注:1、本表數據未包含未來權證被行權后的股份結構變動情況; 2、本表中的限售條件是指根據股權分置改革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和公司非流通股東的承諾,給予原非流通股股東所持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相應限售條件。 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 深發展總股本將增加到2,086,758,345股。公司原非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數量保持不變,但持股比例將發生變動。 六、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涉及以未分配利潤定向送紅股,擴大了公司總股本,公司的每股收益、每股凈資產等按股份數量計算的財務指標將發生改變,具體變化情況如下: 每股收益 每股凈資產 2006年 2007年1-3月 2006年12月31日 2007年3月31日 實施前 0.67 0.27 3.33 3.65 實施后 0.62 0.26 3.10 3.41 七、有限售條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的預計時間安排 股東名稱 所持有限售條件的 占總股 可上市流 承諾的 股份數量(股) 本比例 通時間 限售條件 NEWBRIDGEAS IAAIVⅢ,L.P. 348,103,305 16.68% 注 其中: 104,337,917 5% 2008年6月18日 104,337,917 5% 2009年6月18日 139,427,471 6.68% 2010年6月18日 其他非流通股股東 188,356,879 9.03% 2008年6月18日 相關法定承諾 注:NEWBRIDGE ASIA AIV Ⅲ,L.P.承諾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在前項承諾期滿后,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 八、其他事項 聯系電話:(0755)82080387 傳 真:(0755)82080386 聯系人:徐進、呂旭光 聯系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5047號深圳發展銀行大廈 郵政編碼:518001 九、備查文件 1、《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結果的公告》; 2、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修訂稿); 3、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及方案調整的獨立董事意見函; 4、保薦機構出具的《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權分置改革之保薦意見》及補充保薦意見; 5、廣東深天成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見書》及補充法律意見書; 6、中國銀監會《關于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安排的批復》。 特此公告。 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7年6月14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