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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售條件流通股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條件流通股實際可上市流通數量為19,033,826股。 ●本次限售條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為2007年6月6日(星期三)。 一、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要點: 赤峰大地基礎產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執(zhí)行30,655,104股的對價以換取其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權,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得非流通股股東執(zhí)行的3.5股對價股份,在執(zhí)行完畢上述對價后,公司的每股凈資產、每股收益、股份總數均維持不變,公司的非流通股份獲得上市流通權。 2.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相關股東會議時間: 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已經2006年3月28日召開的公司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 3.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日:2006年4月7日。 二、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關于有限售條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有關承諾 在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根據《上市公司股權分置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本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如下法定承諾: 1.富龍集團所持股份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轉讓的承諾期期滿后,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其后一年內減持不超過5%,兩年內不超過10%; 2.赤峰鑫泰資產托管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宏源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信達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所持股份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轉讓。 3.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富龍集團特別承諾:鑒于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宏源證券及信達資產并未明確表示進行股權分置改革,公司控股股東富龍集團承諾將代為宏源證券及信達資產墊付股權分置改革所支付的全部對價股份,股權分置改革后,宏源證券及信達資產所持有的股份若上市流通,應向富龍集團支付代為墊付的對價股份或者經過富龍集團同意。 除此之外,無特別承諾事項。 公司原非流通股股東均嚴格遵守了上述承諾。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時間為2007年6月6日。 2. 根據《赤峰大地基礎產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修訂稿)》,以2007年5月22日實施轉增后的總股本為基數計算,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總數為41,567,451股,占公司限售股份總數的19.64%,占公司股份總數的10.92%,其中未辦理限售股份解禁的富龍集團、宏源證券和信達資產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數分別為19,033,826股、8,145,209股和1,629,042股。 3.本次實際上市的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為,赤峰富龍公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19,033,826股,占限售股份總數的9.57%、占無限售股份條件股份總數的10.48%和公司股份總數的5%。 4.相關股東所持非流通股股份凍結情況 赤峰富龍公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所持股份中有85,935,499股處于質押凍結狀態(tài); 四、股本變動結構表 股份類別 本次變動前 本次變動后 數量 比例 數量 比例 一、有限售條件股份 1、國家及國有法人股 198,832,348 52.231% 179,798,522 47.231% 2、境內法人持股 -- -- -- -- 3、高管股 152,826 0.04% 152,826 0.04% 4、外資持股 -- -- -- -- 有限售條件股份合計 198,985,174 52.271% 179,951,348 47.271% 二、無限售條件股份 1、人民幣普通股 181,691,344 47.728% 200,725,170 52.729% 2、境內上市外資股 -- -- -- -- 無限售條件股份合計 181,691,344 47.728% 200,725,170 52.729% 三、股份總數 380,676,518 100% 380,676,518 100% 五、股權分置改革保薦機構核查報告結論性意見 聯(lián)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作為本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保薦機構,根據《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本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履行股權分置改革相關承諾的有關事項進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以下結論性意見: 經核查,截至本報告出具日,大地基礎限售股份持有人履行了其在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各項承諾。大地基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并不影響其他股改承諾的履行,此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剩余限售股份將依據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承諾的要求繼續(xù)實行限售安排。 大地基礎本次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實質性障礙。本保薦機構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其他事項 1.本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持有人墊付對價及償還情況; 墊付對價: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時,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宏源證券及信達資產并未明確表示進行股權分置改革,公司控股股東富龍集團承諾將代為宏源證券及信達資產墊付股權分置改革所支付的全部對價股份,股權分置改革后,宏源證券及信達資產所持有的股份若上市流通,應向富龍集團支付代為墊付的對價股份或者經過富龍集團同意。 償還情況:經富龍集團與宏源證券及信達資產協(xié)商,兩公司將在近期償還富龍集團墊付的對價。 2.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富龍集團占用公司資金38,018,062.55元,已于2006年6月30前償還本公司。 以此公告 赤峰大地基礎產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七年六月五日 備查文件: 1.有限售條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請表 2.保薦機構核查報告 3.保薦機構核查報告之補充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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