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證監會向杭蕭鋼構開70萬罰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4日 01:41 東方早報
早報記者 陳其玨 繼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稱“上證所”)11日公開譴責浙江杭蕭鋼構股份有限公司(600477)及董事長單銀木等人之后,昨晚杭蕭鋼構上證所的公告進一步顯示,中國證監會已向該公司及相關負責人共開出了70萬元的“罰單”,其中對杭蕭鋼構股份有限公司處以40萬元罰款。 信息披露違規 上證所5月11日發布公告,對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違規行為的杭蕭鋼構和董事長單銀木、董事潘金水、總裁周金法進行公開譴責。 上證所表示,公司董事長單銀木、董事潘金、總裁周金法等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信息披露違規行為負有直接的責任,其行為嚴重違反有關承諾,嚴重誤導了投資者,而且有關信息發布的行為違反了信息披露程序。 上證所稱,經查,杭蕭鋼構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違規行為:2007年1月至2月初,杭蕭鋼構與中國國際基金公司就安哥拉住宅建設項目舉行了多次談判。2月10日至13日,雙方就合同細節舉行談判,并于13日簽署合同草案。2月15日,杭蕭鋼構才正式刊登公告披露了安哥拉項目合同的洽談事宜。在整個境外合同項目難以保密的情況下,杭蕭鋼構沒有按規定及時進行階段性的信息披露。 更早以前的2007年2月12日,在杭蕭鋼構尚未就安哥拉項目合同進行公開披露的情況下,公司董事長單銀木在公司總結表彰大會上泄漏了有關境外工程項目的信息,沒有按規定將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證監會開出罰單 對上證所的公開譴責,杭蕭鋼構昨日公開致歉稱,公司及董事會成員將以此為鑒,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同時,杭蕭鋼構昨日還發布了一則重大事項公告,稱公司已于5月10日下午3時收到中國證監會有關行政處罰決定書。 中國證監會決定對杭蕭鋼構給予警告,并處以40萬元罰款;對公司董事長單銀木、公司總裁周金法分別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對公司董事潘金水、公司總經理陸擁軍、公司證券辦副主任(證券事務代表)羅高峰分別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 當事人應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內,將罰款匯交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并將付款憑證的復印件送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委員會備案。 ◇事件回放 3月13日杭蕭鋼構在第7個漲停板時,公司董事會披露了與中基公司簽訂的安哥拉安居工程項目合同的詳情,合同金額344億元。公眾對合同質疑聲不斷,疑慮包括杭蕭鋼構的產能、發包方中基公司的支付能力、金額占據安哥拉2006年GDP值的十分之一的合同真偽等。 3月21日證監會宣布對杭蕭鋼構展開調查。 4月4日證監會向杭蕭鋼構下發了《立案調查通知書》。 4月5日杭蕭鋼構公司董事潘金水公開表示,“證監會調查的對象主要是二級市場的違規行為”,“公司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并不存在違規情況”等言論。 5月10日杭蕭鋼構接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5月11日上證所公開譴責杭蕭鋼構及董事長等人。
相關專題:
【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