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秋
齊魯證券原零售業務部副總經理彭晨近日被警方帶走,山東銀山公安局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其刑事拘留。
“25日下午被上海警方帶走以后,他在上海給我打過一個電話,他說是接下來就要被山東警方帶走了,可能就聯系不上了。”彭晨前妻徐某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說,彭晨臨走前把手機留給了她,手機里有齊魯證券高層對彭晨所負責的涉案產品知情的錄音。
據徐某回憶,4月22日晚上9點鐘,上海警方3人到家里敲門,找彭晨協助調查。當時剛離婚不久的彭晨并未在上海家中,而是在云南散心。
“當時也很驚嚇,就問警方是什么事情。”徐某說,警方稱沒什么事情,就是案子里有些事情想找彭晨問一下,于是徐某給還在云南的彭晨撥通了電話。
“我說警方到我們家來了,有些事情想找你了解,然后就把電話給了警方。”徐某說,當時沒有想到會有什么大問題,因為警方僅僅是說案子里有點問題,希望彭晨協助調查。更沒有提及彭晨剛剛離職不久的齊魯證券。
據徐某回憶,彭晨接到電話后表示配合,然后定了昆明回上海的火車票,在25日到達上海。一到上海,他即被警方帶走。彭晨25日被帶走時,在上海給前妻打過一個電話告別。
徐某稱,彭晨在臨走之前,將手機留給了她。令她感到意外的是,手機里有多項資料,包括能夠證明齊魯證券多位高管對彭晨所負責產品知情的錄音。
同樣讓徐某感到事情“不簡單”的還有彭晨在齊魯證券期間的不少文件資料。“我從彭晨原來的朋友那了解到,齊魯證券已經禁口,公司內部辦公系統里很多跟涉案產品有關的東西都清理掉了。”她表示。
徐某稱,自己嘗試聯系齊魯證券希望得到支持,但沒有成功。后來拿到產品資料,來自彭晨與齊魯證券就勞動糾紛仲裁時在律師事務所的留底。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昨日也就此向齊魯證券尋求回應。不過,齊魯證券一位相關人士對本報稱:“我們不方便對這個事情做出回應,現在情況也不太了解。”
今年1月,彭晨從齊魯證券申請辭職。據徐某介紹,當時彭晨希望走正常離職程序,但公司方面不同意,最后雙方鬧到申請勞動仲裁。
徐某還表示,曾委托律師到公安部門了解過彭晨突然被警方帶走的起因。得到的消息是,山東萊蕪有齊魯證券的客戶去報案,稱被告知產品到期無法兌付。她對此有疑問,因為從齊魯證券內部人士處得到的消息是,上述所涉產品的到期日是在6月份而非4月,而且彭晨跟上述萊蕪的產品并無關系。
“我明天去山東,爭取盡快見一下彭晨本人。”北京中兆律師事務所律師袁軍對《第一財經日報》稱,雖然彭晨已經從齊魯證券離職,但警方對彭晨的指控事實,發生在彭晨在齊魯證券工作期間。
他認為,對彭晨的刑事拘留存在兩種可能性:一種是拘留是因其個人行[微博]為,犯罪主體就是個人,與齊魯證券無關;另一種則是因為職務行為,那么違法主體可能就是單位,同時主管人員或相關責任人都要承擔責任。
彭晨25日被山東警方帶走,目前被拘留在萊蕪市。據袁軍律師介紹,刑事拘留一般最長期限是30天,檢察院需要在7天之內做出是否逮捕的決定,所以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可以到37天。
袁軍稱,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將彭晨的行為說成是個人行為,可能有些困難,“具體情況,還要看案件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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