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三個條件已經將王先生陷入進退兩難的地步。如果不簽協議,王先生可能無法繼續參加夢想已久的保薦代表人資格考試,甚至還可能無法繼續在該券商處工作。但是如果簽了協議,同時又考過了資格考試,王先生就相當于簽了一份長達三年的賣身契,這對于一位已經成為證券業精英的人來說,無疑是“吊死在一棵樹上,失去了整片森林”。
行業反應
網友憤慨 行業人士無奈接受
9月3日,在一個投行界人士經常光顧的論壇中,王先生以《大家見過這么不平等的協議嗎?》為題發了一篇帖子,將自己的遭遇公布于眾。一石激起千層浪,網友紛紛發貼,各抒己見。
多數網友無計可施
王先生將自己的遭遇公布于眾,也純屬無奈之舉。很快,王先生的遭遇得到了不少人的同情。有人發帖稱,“經初步鑒定,結論為不平等條約”,也有人認為 “很黑很強大”。顯然,對于這樣的協議,人們感到十分憤慨。
然而,除了少有的幾個人給了意見外,其他大多數留言只是一聲嘆息。
“簽了吧,商業社會,出賣和被出賣都是常事了”、“為什么非要這樣的形式限制保薦代表人啊,有本事提高待遇不就行了嗎?連員工什么時候跑都沒有自信,還做什么證券。俊
顯然,從大家在論壇上的留言來看,多數人都感到無計可施,因為這樣的事情,在投行業界可能已經早就出現過了。一位人士表示,“某證券公司去年就有這種協議,還要免費簽兩項目,這算啥?”更有人表示,“去年王先生這家券商的協議就已經是這樣的。今年通脹這么厲害,還沒漲價,算善良啦!”
某大型券商的一位準保薦代表人告訴記者,這樣的協議,在他所在的券商是不會有的。大券商保薦代表人多的是,準保薦代表人也多,不怕人走。而對于中小券商來說,要想在投行業務中分一杯羹,可能就的確需要想盡辦法留住人才了。
或可采用法律途徑
也有人從法律角度分析這個協議。一位在論壇上留言的人士表示,“如果跟公司溝通不了,沒有別的解決辦法,可以先簽,考完了再說,到時候違約了千萬別給錢,不平等條約又不是格式合同,直接打官司請求法院宣布合同無效!
“如果報名必須簽訂,就先簽訂再說。因為合同的違反是看造成的損失而言的,如果要承擔違約責任,只需要賠償公司給你的培訓費用。非保薦代表人一年能培訓多少費用呢,這只是公司的恐嚇手段!币晃痪W友這樣說。
但也有網友表現出無奈,“一個愿打一個愿挨!不滿意就別簽,又沒拿刀逼你簽或騙你簽!至于‘顯失公平’,我倒覺得并非絕對。100萬元對保薦代表人而言,不算很多。當然,如果乙方能證明如果他通過考試并工作三年,只能獲得遠低于100萬元收入的話,法院可以認定為‘顯失公平’。更何況,‘顯失公平’不過是合同撤銷或變更的理由之一,并非合同無效!”
Topview專家版 | |
* 數據實時更新: 無需等到報告期 機構今天買入 明天揭曉 | |
* 分類賬戶統計數據: 透視是機構控盤還是散戶持倉 | |
* 區間分檔統計數據: 揭示股票持股集中度 | |
* 席位交易統計: 個股席位成交全曝光 | 點擊進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