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申報節節高7月首周31家叩關,目前在會746家
IPO財務核查后新申報公司的數量突破已增至124家,IPO申報企業總量回升至746家
理財周報記者 田小蕾/北京報道
7月5日,在證監會公示的最新審核名單中,又有31家公司加入初審隊伍。至此,IPO財務核查后新申報公司的數量突破已增至124家。IPO申報企業總量回升至746家。
今年年初,IPO申報企業一度接近900家,經過一輪財務核查之后,269家終止審核,IPO堰塞湖的水位退掉了1/3。不過,隨著財務核查運動的結束,IPO申報回歸常態,排隊企業的數量呈現緩步回升態勢。
另外,創業板的財務準入門檻將會適當放寬。
創業板放寬門檻
7月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要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進一步優化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市場的制度安排,完善發行、定價、并購重組等方面的各項制度,同時適當放寬創業板對創新型、成長型企業的財務準入標準。
而在6月18日召開的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培訓會上,創業板部馮鶴年主任指出要完善創業板市場的準入指標體系,提高創業板市場服務能力。
“當初創業板推出時的門檻設置對創業板的穩定推出是有利的,但從三年實踐結果看,準入指標體系尚有未完善地方。目前對成長性的要求過于機械,增加了企業財務造假的沖動。”馮鶴年說。
姚剛指出,發審制度也需要進行改革,發審委委員本是一個公益事業,卻讓大家趨之若鶩,這肯定有問題,證監會也在安排發審制度改革,但具體情況尚不能說。
“特別提出證監會將不替投資者做價值判斷。過往被發審委否決的企業中一半原因是持續盈利能力有問題,這是在為投資者做價值判斷,以后證監會將不做價值判斷,只關注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是否充分。例如,一個企業只有一個客戶,以往我們會認為企業持續盈利能力有問題,100%被否決,但今后不一定會被否決,但前提是要求充分信息披露,揭示風險。”姚剛說。
申報提速
中國證監會公開披露信息顯示,7月1日至7月5日期間,又有31家公司的首次新股發行申請被證監會受理。
隨著財務核查即將接近尾聲,申報也開始回暖。特別是6月以來,申報速度明顯加快,6月3日至6月7日,有4家進入初審隊伍;6月10日至14日,有8家申報;6月17日至6月21日,有14家申請被證監會受理;6月23日至6月28日申報數量增至23家;7月1日至5日又有31家提交上市申請。
“企業融資是正常需求,如果新股發行不能長期停滯,IPO排隊數量又會越積越多,堰塞湖依然得不到緩解。”北京一家大型券商的保代稱。
財務核查常態化
財務核查以來,共有124家企業加入初審隊伍,其招商證券[微博]保薦的項目最多,有9個項目,其次是中信證券,有7個項目,沒有曾經的IPO大戶平安、國信的身影,也沒有曾經的黑馬民生證券。
監管層表示,對暫停保薦資格的券商,發行人可要求更換保薦機構撤回申請,其間不提出更換申請的中止審查,待暫停資格期結束再重新上報材料;限期整改機構,立案調查期間,暫停受理推薦的企業,處罰決定出來后,如若不涉及暫停保薦業務資格,即可恢復其項目受理。
按監管層要求,平安證券[微博]將有5個已過會項目面臨重新上報材料的厄運。
而國信證券在目前已過會的83家已過會企業中占比最多,有7個項目,如果國信被暫停資格,這7個已過會項目也不得不重新上報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3月末未提交自查報告、申請終止審查的美克化工在財務核查近收官之時重新申報,于6月21日重新出現在隊列中,不過在6月28日再次被終止審查。
為防止少數企業借撤回之名規避財務自查義務,監管部門要求,按規定納入IPO財務專項核查自查范圍的企業,自終止審查之日起一年內再次申報IPO時,仍然需要根據本次財務專項檢查的有關要求履行自查義務,同時還強化了中介部門履職盡責的要求。
記者從北京某大型券商投行部人士處得知,目前部分地區證監局已經要求轄區內企業在申報材料之前,提交自查報告。不過,新申請企業的核查報告不用上交證監會,只需在當地證監局留底。
在6月26日召開的新股發行培訓會上,監管層表示將對如何開展抽查出臺專項規定,基本的設想是比照本次財務核查的做法,在每個月初提供一個即將上發審會企業的名單給證券業協會,由協會來組織抽簽,抽調系統內相關單位進行抽查。抽查完之后才能安排企業上發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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