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披露6月底完成,如何在啟動注冊制改革與維穩市場之間尋求平衡考驗監管層智慧
杜卿卿
暫停一年多的發審會將于本周三重啟,在標志著IPO正式開閘的同時,也把逾600家企業推給市場“消化”。
《第一財經日報》從證監會[微博]獲悉,預計在今年6月底前,絕大部分在審企業可完成財務資料更新及預先披露。
與此同時,盡管市場有說法稱證監會2014年的審核基調是“432”:即審核400家左右,過會300家左右,發行200家左右,但證監會已經公開表示不存在控制上市節奏的問題。
對于逾600家企業的“消化期”到底應為多久的問題,本報采訪的一些投行人士認為,證監會如今面臨兩難:一方面希望盡快“消化”存量,然后開始注冊制改革;另一方面又擔心“消化”過快令市場無法承受。
預披露6月底完成
截至4月25日,滬深兩市IPO排隊企業總計629家,其中還有481家擬上市企業需要預披露。
上周五,證監會對IPO排隊企業和新申報企業的審核安排予以明確,對此前已經遞交首發申請的在審企業將在未來兩個月內完成預先披露。
按照《關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預先披露等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通知發布之日前已提交首發申請但尚未通過發審會的企業(即在審企業),應向審核部門提交預先披露材料并相應更新申請文件后,方可履行后續審核程序。
4月18日以來,相關文件基本符合要求的在審企業已經陸續在中國證監會網站進行預先披露。截至目前,包括預披露更新企業在內,共有122家擬上市公司掛出了預披露材料。
對于目前尚未完成材料更新的企業,證監會發言人上周五表示,由于對財務資料有效期有規定,所以預計2014年6月底前,絕大部分在審企業可完成財務資料更新和相關預先披露工作。
同時,發言人再次明確審核順序,即在西部企業優先和均衡安排滬、深交易所擬上市企業審核進度的原則下,結合企業申報材料的完備情況,對具備條件進入后續審核環節的在審企業按受理順序順次安排審核進度計劃,不會按照企業本次預先披露的順序重新排隊。
存量消化期之辯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下稱“意見”),企業IPO申報被證監會受理后,招股說明書就會按照程序進行預先披露。
證監會在受理之日起3個月內,將作出核準、中止審核、終止審核、不予核準的決定。發行人通過發審會并履行會后事項程序后,證監會即核準發行,新股發行時點由發行人自主選擇,核準文件的有效期為12個月。
對于目前排隊的600多家擬上市企業何時能夠完成發行上市,市場上有多種猜測。有接近監管層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證監會2014年的審核基調是“432”,即審核400家左右,過會300家左右,發行200家左右。
這一說法日前已被證監會發言人公開否認。發言人鄧舸曾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不存在控制上市節奏的問題。
對此,一家大型券商的投行部人士表示,在市場能夠承受的情況下,盡快把存量企業消化完,然后開始注冊制改革,這應該是當前監管層的一個目標。
在3月11日上午召開的“金融改革與發展”專題記者會上,“肖鋼的苦惱”成為本次會議一個備受關注的亮點。
“在推動資本市場改革過程中,怎樣平衡好改革和股指波動的關系,監管層會不會比較苦惱?”這對業內人士來說,似乎是一個心照不宣的問題。而將此問題拋給證監會主席肖鋼時,發布會現場的媒體記者們還是為之正襟,期待這位首次以證監會主席身份亮相“兩會”的監管高層,給出一個令人滿意的答案。
事實上,在去年11月證監會就意見答記者問時,有關負責人曾表示,完成排隊企業的審核“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
近期,證監會出臺多項措施加快審核進度。首先,審核流程縮短,取消“問核”環節,首發審核工作流程由原來的十大環節變為九大環節,即受理和預先披露、反饋會、見面會、預先披露更新、初審會、發審會、封卷、會后事項、核準發行。
另一方面,允許首發企業自主選擇上市地,分流中小板排隊企業到滬市主板上市。
“首發審核工作流程修改后,IPO審核時間可能進一步縮短,今年8~9月可能迎來IPO高潮。”中信證券分析師在21日的研報中表示,均衡滬深兩市擬上市公司數量后,未來審核將提速。而且排隊企業中三大板塊分布均勻,全年IPO壓力依然較大,預計今年剩余7個月可能有224家企業進行IPO。
存量新股的上市時點,也受到資本市場各方的極大關注。“正式上市的時點取決于已過會未發行公司何時拿到批文,從已過會未發行股份在IPO 重啟后平均上市時間為20天來看,存量新股正式上市的時點最早是5月下半月,或推遲至6月上旬。”申銀萬國[微博]分析師在24日的研報中稱。
新申報“收而未受”
對于新申報企業而言,目前處境尷尬。《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發現,不少“不死心”的保薦機構及發行人都向證監會遞交了申報材料,但是未被受理。
一位投行人士告訴本報,投行和發行人申報IPO,首先需要在證監會所在地富凱大廈一樓行政受理中心遞交材料,然后材料會轉到發行部由預審員對材料完整性等進行簡單審核,一周或10個工作日左右會下發受理函。
“現在報上去的項目,證監會都沒有下發‘受理函’。”一位保薦代表人對本報記者稱,實際上就是“收而未受”。
對此,證監會發言人上周五沒有正面回應。不過發言人重申,IPO申報窗口沒有關閉,但是建議發行人和保薦機構合理把握申報時間。
今年證監會將研究起草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方案,《證券法》修訂后對新股發行程序也會帶來變動,同時還有部分國家層面關于資本市場的政策需要落實。這都會給擬上市企業帶來重新設計方案、補充更新材料的成本。
“監管問答是中國證監會針對市場關心的問題所作的建議性答復,不具強制性,不意味著IPO申報窗口關閉。”證監會發言人張曉軍上周五表示,但是證監會提醒發行人和保薦機構切實考慮當前階段的特殊情況,理性選擇融資場所;對于確擬首發融資的,建議合理把握申報時間,避免增加企業的成本和負擔。
作為對本次新股發行改革的有關要求的落實措施,截至目前,中國證監會已完成對《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老股轉讓辦法等文件的制定、修訂以及對有關信息披露規則的完善。
同時,由于《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中要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資,或者并購重組可能存在攤薄即期回報的,應當承諾并兌現填補回報的具體措施”,作為對該要求的落實,證監會還需要制定關于落實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再融資和重大資產重組對即期回報的攤薄及填補措施有關事項的規定的文件。
“文件內容對資本市場各參與主體可能產生較大影響。”張曉軍上周五表示,證監會目前正積極著手,推動相關文件的起草工作,文件在作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后,還需要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制圖/蔣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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