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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建議:紅籌股回歸可另設板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3日 14:19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證券時報記者 吳清樺 本報訊 近日,紅籌股回歸成為證券業內關注的焦點。據悉,目前,允許紅籌公司在境內直接發行股票的時機已經成熟,無重大障礙且具備可行性。對于紅籌回歸,監管層傾向于直接發行A股的模式。有關專家建議,可以對紅籌回歸另外開設一個板塊,標明為紅籌回歸板塊,這一板塊可以實行面值多樣化、會計制度起始時間與內地不一樣等特殊條款。 據了解,在紅籌回歸的發行方式方面,主要包括以下三種回歸路徑:CDR模式(存托憑證)、聯通模式、直接發行A股模式。有關負責人分析說,聯通模式是采用分拆子公司在國內上市,這種雙重結構容易導致公司治理方面出現問題,同時,也不符合目前整體上市的思路。而CDR模式則適用于真正的外資公司,采用CDR模式,將涉及外匯管制,所涉環節較多,不如直接發行A股簡單;托管和存托業務將使主要市場利益流入外資金融機構。 由于兩地上市,上市公司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必然有所不同,這將導致紅籌上市在部分細節上仍存在著問題。如公司治理方面,內地有關監事會、獨立董事、公司章程、股東大會通知召開和表決方式、高管兼職等方面的規定,與香港就存在著差異。有關負責人還建議,在紅籌公司募集資金投向上,鼓勵投資國內,但不限制投往境外、對境外公司以募投資金在國內并購公司亦不作限制;程序上,按國內A股IPO的程序進行,需要上市輔導。 另外,在技術細節方面,紅籌回歸也存在著一些問題。有關專家認為,首先,內地股票和紅籌股面值不統一就是個需要解決的問題。內地上市股票面值均約定俗成為人民幣1元,但紅籌公司不僅不以人民幣標明股票面值,而且還面值大小不等,有的面值0.1港幣,有的0.5港幣。據悉,香港方面認為只有發一樣面值的股票才算發同類股票,否則的話就是不同類股票,不同股就不同權。所以,紅籌股回歸內地市場時,是把港元或美元面值折算成人民幣面值,還是在發行前按內地慣例,股票面值統一為1元人民幣問題,需要明確。 其次,除了面值問題,業內人士還認為,還要確定紅籌公司回歸A股市場后,其會計年度的安排。因為內地《會計法》規定:“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而紅籌公司的會計年度起始時間安排是不同的,所以紅籌公司在回歸內地市場前,是否會按內地上市公司的做法作相應調整,需要明確。 對上述問題,西南證券研發中心副總經理周到建議,可以專門設立一個板塊,標注為紅籌回歸股的板塊。在這一板塊,紅籌股可以按照原有的方式,如股票面值多樣化、會計年度按照原有的方式披露等。畢竟在技術細節方面存在著五花八門的差別,一一強制按照內地準則來規范,帶來的工作量巨大,同時還容易引起問題。還不如另外開設一個紅籌股板塊,一切照紅籌股原先上市的規則進行,只需另外標注說明,這樣可以簡化很多問題。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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