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4月27日電(記者 屈紹輝)近一段時間有關IPO的消息牽動了市場各方神經,18日28家企業預披露文件出現在證監會[微博]官方網站上,隨后一周,共122家企業先后預披露。25日證監會官方網站公告稱,發審委將于4月30日召開發審會審核會稽山等4家企業IPO。
從密集批量預披露到發審會重啟,市場一致的聲音就是“IPO終于來了”。那么,逾600家排隊企業是否短期內發完,大盤能否承受住如此壓力,據接近管理層相關人士透露:投資者沒有必要恐慌。從預披露122家到4家上發審會,這實際反應出發行節奏是考慮了市場接受程度的,而預披露更多反應了新制度下的IPO更加公開、讓各方有更多時間審視公司質量的發行邏輯。
預披露、發審會節奏不同 IPO并不那么可怕
一周來上證綜指幾乎一路下跌,截至25日收盤,滬指收于2036.52點再次回到2000點附近。不少投資者將其原因歸咎于管理層毫無顧忌的批量預披露。
然而,預披露到底是什么,預披露是不是意味著企業馬上發行上市?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雖然這并不是要一步到位,但深化發行機制改革和其他配套條件逐步具備,積極穩妥推進注冊制,已成為中國資本市場改革的目標。2013年11月30日,證監會公布了《關于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在注冊制改革大目標背景下,改革的一大亮點就是預披露制度的改革。從提前一個月預披露改為自企業申報受理后即預披露,對企業而言,受到社會和輿論的監督壓力大大增加了,但讓市場有足夠的時間來消化企業應當如實披露的消息,對市場和投資者的知情權、監督權無疑是重大進步。其中透射出的是資本市場應有的信條,即還投資者一個真實的上市公司。 同時,也十分有利于提高發行環節信息披露的質量,因為一披露就有責任,預披露更新有重大實質性差異的,將被追究責任,發行人和保薦機構在制作材料中“擠牙膏”“蒙混過關”的做法勢必將無處藏身。
根據25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公布的近期首發在審企業預先披露總體情況,自2013年12月13日前已提交首發申請但尚未通過發審會的企業(簡稱“在審企業”)都要按新規則進行預披露。截至25日,兩市排隊企業共計629家 ,除了已過會企業26家,兩市共603家企業需要預披露,刨去已經預披露的122家,這意味著除申報企業主動申請撤IPO材料的外,兩市可能還有481家企業需要預披露。新聞發言人稱,預計6月底前,絕大部分在審企業可完成預披露工作。
那么,這603家預披露企業是否都將短期內上市呢?根據18日證監會公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審核工作流程顯示,證監會在正式受理后即按程序安排預披露,披露后還將有反饋會、見面會、初審會等環節,同時在此過程中,證券業協會還將對在審企業信息披露質量進行抽查,一旦發現發行人、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將移送司法機關。
如此看,企業能否順利上市與進度進展情況并不取決于預披露數量和速度,而取決于發行人申報材料是否真實合規、完善,取決于中介機構是否盡職盡責,同時還取決于監管層的審核速度。
4月30日發審委將對4家IPO企業進行審核,如果順利過會,這4家企業將進入封卷、會后事項等后續程序,然后拿到核準批文,最終在12個月內發行并上市交易。
值得關注的是,面對批量預披露的企業,此次上發審會的企業只有4家,許多市場人士指出,IPO恢復發行并不那么可怕,如果把發行質量關把好,會給市場帶來更多機會。英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大霄[微博]表示,“從預披露100家到4家發審會,節奏是完全不同的,此點市場并沒有充分理解!绷碛蟹治鋈耸糠Q,發審委僅對4家企業進行審核,這釋放了一個信號,預計未來真正發行的IPO企業數量或將有限,并沒有市場想象中的可怕。
其實,從預披露的安排傳遞出了此輪新股改革的邏輯,那就是發行人、保薦機構及其他相關各方對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全面性、及時性須真正承擔起責任,只有市場主體真正做到了歸位盡責,對市場規則的公平和投資者權益的尊重有了敬畏之心,注冊制才有更堅實的基礎。強化市場監督和發行監管,才是推進注冊制改革的必由之路。
注冊制改革下的新理念正在悄然形成
股票發行由核準制邁向注冊制,中國資本市場市場化水平將得到大幅提升。早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前,我國資本市場轉向注冊制的呼聲就很高。然而,當目標正式提出后才發現,原來我們的市場距離注冊制還很遙遠,未來仍任重道遠。
自2005年股權分置改革后,我國成功解決了非流通股上市流通、同股同權問題,為資本市場下一步改革發展奠定基礎,但市場化問題依然沒有根本解決,資本市場資源配置的本質作用依然沒有充分發揮。在此背景下,新一輪資本市場的頂層設計呼之欲出,市場各方希望我國資本市場真正實現市場化和法制化,使市場的有效性和資源配置能力大幅提高,廣大投資者能參與資本市場的投資,獲得投資回報,切實享受到中國經濟改革發展的紅利。注冊制改革可謂是各項改革的重中之重,市場各方也希望對注冊制目標的具體內涵進一步明確。
2014年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上,證監會主席肖鋼表示,注冊制牽一發而動全身,必將帶動和促進其他方面的改革。目前市場對于注冊制的內涵看法不盡相同,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做法也不完全一致。但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股票發行審核以信息披露監管為中心,監管部門不對發行人進行價值判斷,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對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發行時機、價格由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根據市場情況決定。
當前,我國已明確了向注冊制過渡的基本方向。但實施還需要一個過程,并且要以《證券法》修改為前提。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那就是在注冊制改革大目標背景下,強化信息披露,以信息披露為中心新制度下的新理念正在悄然形成。
信息披露是發行人、投資者、監管層溝通交流的橋梁。目前,首發企業申報即披露,這讓首發企業的法律責任得以明確。未來,不管是已上市公司、擬上市公司,還是中介機構、投資者,任何市場主體只要參與資本市場活動都將對其行為、承諾負責,對信披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等承擔責任。以前那些通過上市圈錢撈一筆就走人,投機取巧造假上市,置廣大投資者利益不顧的時代將一去不復返,任何違背市場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行為也將依法得到嚴懲?梢灶A見,不久的未來,我國企業的信息披露質量將會得到質的變化。
當然,注冊制目標下市場各方仍需共同努力,一方面對于監管層,要抓緊完善各項法律法規、監管體系,另一方面,發行人、投資者、中介機構也要盡快熟悉、主動適應新規則。資本市場不可能缺失融資功能,但我們支持的是企業的正常融資活動,反對的是企業到市場來“圈錢”。早日讓市場作用、融資功能充分發揮,讓市場由投機市變為充滿吸引力的投資市是我們共同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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