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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
近年來,我國大排量的乘用車增速較快,與國家節能減排的政策不相符合。08年之前,國家鮮有出臺鼓勵小排量車的實質性政策,08年以來,專門針對小排量車的政策有:1.0L以下消費稅率下調至1%,本次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購置稅率則由之前的10%下調至5%。
目前我國現行的車輛購置稅稅率為10%,其計稅價格為車輛不含增值稅的價格。以購買一輛10萬元的1.6升排量的車輛為例,消費者原來在購車環節應繳納的汽車購置稅為:
10萬元÷(1+17%)×10%=8547元。
而按照降低后的稅率,這輛車的購置稅為10萬元÷(1+17%)×5%=4274元,即消費者購置稅減少4274元。
本次購置稅調整采取以1.6升排量為界限,執行操作簡單;同時由于目前我國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在乘用車銷量占比的60%以上,因此該政策優惠面大,預計政策見效較快。該政策不僅刺激汽車銷售,并且有利于汽車消費結構合理化。
該政策的具體影響程度較難測算。但我們判斷其影響將強于2008年9月1日起汽車消費稅率調整對市場銷售的影響程度,主要是因由于消費稅是價內稅,稅率調整直接影響的是廠商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項目,即引起產品總成本的變化,對銷售的影響較為間接,而購置稅影響直接。
市場對汽車購置稅下調政策預期較為充分。乘用車上市公司中,受益的企業有:一汽夏利、長安汽車、海馬股份和上海汽車(主要是上汽通用五菱)。
對購買輕卡及微客進行總額50億的補貼
從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國家安排50億元,對農民報廢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換購輕型載貨車以及購買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車,給予一次性財政補貼。
點評:該項政策超出市場預期。
該項政策主要針對農村消費市場,對農民運輸用生產資料給予換購補貼,對輕卡行業、微客行業構成實質性利好。農民利用相關補貼淘汰安全性差的農用車,購買新的輕型載貨車以及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車,有利于相關汽車廠家的銷售,有利于降低農村及城鄉接合部的惡性交通事故,有利于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
2008年我國輕卡銷售118萬輛,微卡銷售36萬輛,微客超過106萬輛。如果每車補貼2萬元左右,則可能拉動約25萬輛以上的輕型貨車與微客的換購需求。即提高行業增長速度2.6個百分點。
我們根據目前市場消費情況測算該政策將導致2009年新增輕卡銷售10萬輛、微卡5萬輛、微客10萬輛。
受益的上市公司:福田汽車、上海汽車、長安汽車、江淮汽車、東風汽車。
生產中高檔輕卡、主要面向城市物流市場的江鈴汽車則難以受益于該政策。
三年100億支持企業技術創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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