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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賄賂 先科前主席黃創光被判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6日 16:34 北京商報
涉嫌賄賂銀行及證券公司高層 商報訊(記者 李薇)昨日,記者從香港廉政公署獲悉,缺席聆訊棄保潛逃的香港先科國際前主席黃創光,涉嫌犯有賄賂銀行及證券公司高層罪,昨日在香港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年3個月,充公70萬元保釋金。 現年39歲的黃創光在2004年5月以57萬元賄賂另外2名被告銀行及證券公司高層,造好先科國際的股價。隨后法庭裁定黃創光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的罪名成立。但由于黃創光缺席了在今年7月24日舉行的法庭裁決,法庭隨即發出通緝令。 根據香港廉政公署昨日的公告,法官在判刑時表示,由于黃創光繼續棄保潛逃,基于公眾利益,不會再壓后案件。法官還表示,黃創光鼓勵另外兩名被告參與,故判入獄3年3個月,與之前妨礙司法公正罪的入獄3年刑期分開執行。 此外,法官判刑時還特別表示,他相信黃創光并不是在非自愿的情況下缺席,而是蓄意缺席法庭裁決,故命令充公其70萬元保釋金。而同案兩名被告,美國運通銀行前高級總監梁志華,以及匯盈證券前部門董事總經理翁家添,早前因收受黃創光提供的賄款而各被判入獄23個月。 據控方案情,先科國際于2004年7月7日上市,以每股1.3港元的價錢,配售1900萬股,4名客戶通過美國運通銀行,購買600萬股,讓先科國際集資782萬港元。翁家添則影響其證券公司分析員,撰寫一份利好先科國際的報告。黃創光在2004年7月,先后把40萬港元及17萬港元給梁志華和翁家添作為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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