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yōu)派能源發(fā)展(00307-HK)2月22日發(fā)布公告,百慕達清盤呈請的聆訊已分別被百慕達最高法院進一步押后至2017年5月12日(百慕達時間)。
于2017年2月10日,百慕達最高法院發(fā)出命令。該命令指出呈請人可以致函注冊主任,并予公司七天通知,恢復進行呈請聆訊的權利。該命令授予以下額外權力給羅申美企業(yè)顧問有限公司的馬德民先生和黎潁麟先生和EY Bermuda Ltd的Roy Bailey先生,作為公司的臨時清盤人。
公司的股份自2016年6月30日起在聯交所暫停買賣直至另行通告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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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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