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7月18日消息,今日華潤電力小股東召開維權發布會,指出華潤電力收購山西金業焦煤化集團10個單位的資產存在嚴重高估,其中兩個礦的探礦權勘察許可證失效,已屬國家財產,華潤集團卻為此支付了41億元。同時,該交易還嚴重違反了港交所對股份交易的披露規定。
華潤集團41億元收購無效資產
2010年,華潤電力、山西華潤聯盛、山西金業集團與張新明四方主體簽訂了《企業重組合作主協議》,但該項交易此后頻受質疑,繼新華社旗下《經濟參考報》記者王文志實名舉報華潤董事長宋林之后,今日6名香港籍華潤電力小股東來京召開維權發布會。
昨日華潤方面發表聲明稱,目前對該項交易的質疑中的“諸多揣測、臆斷乃至惡意誹謗之辭”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歡迎提供有事實依據的舉報線索。
今日維權發布會上6名港藉小股東提供了詳實材料,主要質疑點為兩個礦的探礦權許可證失效,且其中一個出讓價款還未繳清,嚴重違反合同規定及法律程序,華潤集團竟還為此支付了高達超過41億元的資金。
上述兩個礦是收購資產中的兩項主要資產,即古交市中社井田精查探礦權、古交市紅崖頭井田8#9#詳查權,兩項資產被評估為價值41.77億元。
由于古交市中社井田精查探礦權在2008年時已經完全失效,且該探礦權出讓價款至今尚有2749.76萬元未繳納,古交市紅崖頭8#9#詳查探礦權在2009年1月24日失效,目前也是無效證件。
段和段律師所律師陳若劍稱,失效之后,兩個礦就屬于國家資產了,不再屬于山西金業集團,按規定應該通過有關主管部門招拍掛法律交易程序取得!鞍褔业馁Y產賣給一個國有企業,并且收了巨額的資金,這就是這項收購的實質!
華潤電力收購嚴重違反證券法披露規定
和君創業總裁李肅早在4個月前就站出來質疑華潤電力該項收購,此次也參加了維權發布會,指出交易雙方明知資產存在瑕疵,但仍舊完成交易,且在3月受到多方質疑之后,華潤電力還是遲遲不做任何回應,令人震驚。
證券資本市場專家劉紀鵬[微博]表示,華潤電力收購嚴重違反證券法披露規定。根據港交所規定,在股份交易中凡是其資產比率大于5%但低于25%的,均屬必須披露的交易。華潤電力收購山西金業設計資金總額達123億人民幣(155億港幣),而2010年華潤電力總資產為港幣1318.6億,收購總額占到總市值的11.75%!盁o論如何也屬于法律規定的必須披露之列。”
同時,劉紀鵬也指出,該項交易發生在國進民退的大背景下,但卻要追溯到更早的國退民進過程,山西金業集團當年獲得10個單位的資產耗費資金不足6000萬左右。“今天我們看到華潤電力收購私人企業礦產項目,以為民營企業就多正規,其實這些民營企業就是家族企業,我們看到此前準備上市的時候,資產評估不足10億,后來50多億沒有賣出,現在卻能和華潤電力以123億進行交易!
劉紀鵬稱,作為中國資本市場的參與建設者,對該項交易的訴求很簡單,希望華潤電力不要回避矛盾,對該項交易的信息進行披露。
以施政樂為代表的華潤電力6位小股東已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法院許可其代表華潤電力公司起訴該公司周俊卿等20位董事,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目前該案已經立案,并將于2013年8月5日開庭。(淑靜 發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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