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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鑫特種玻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8日 01:14 證券日報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向詢價對象配售與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公告 保薦人(主承銷商):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重要提示 1、深圳市三鑫特種玻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3,4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行字[2007]207號文核準。 2、本次發行采用網下向詢價對象詢價配售(下稱“網下配售”)與網上資金申購定價發行(下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發行方式。本次網下配售由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信證券”、“保薦人(主承銷商)”)負責組織實施。 3、本次發行數量為3,400萬股。其中,網下配售數量為680萬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20%;網上定價發行數量為2,720萬股,占本次發行總量的80%。 4、發行人和國信證券根據詢價對象的報價情況,并綜合考慮發行人基本面情況、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投項目資金需求情況及發行人生產經營狀況等,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為:8.15元/股,對應的市盈率為: (1)29.96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后總股本計算); (2)22.45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5、在初步詢價期間(2007年8月1日至2007年8月6日,T-6日至T-3日)提交有效報價,且符合“釋義”中規定條件的“配售對象”方可參與網下配售。未參與初步詢價或者參與初步詢價但未有效報價的詢價對象,不得參與網下配售。 6、本次發行網下配售的時間為2007年8月8日(T-1日)9:00~17:00 及2007年8月9日(T日)9:00~15:00。配售對象參與網下配售應全額繳付申購款。應繳申購款應于2007年8月9日(T日)17:00時之前匯至保薦人(主承銷商)指定的銀行賬戶。未按上述規定及時繳納申購資金的申購為無效申購。 配售對象匯出申購款的資金賬戶必須與其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備案的相應資金賬戶一致。 7、配售對象參與本次網下配售獲配的股票自本次網上發行的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鎖定3個月。 8、本次網上發行的申購日為2007年8月9日(T日),申購時間為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時間(9:30~11:30, 13:00~15:00)。持有深圳證券賬戶的投資者(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均可參加網上定價發行的申購。 9、參與本次網上定價發行的單一證券賬戶委托申購數量不得少于500股,超過500股的必須是500股的整數倍,但不得超過2,720萬股(本次網上定價發行總量)。每一個證券賬戶只能申購一次,同一賬戶的多次申購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證券交易網點各進行一次申購的情況),除第一次申購外,均視為無效申購。 10、本次網上定價發行股票申購簡稱為“三鑫股份”,申購代碼為“002163”。 11、本次網下配售不向配售對象收取傭金、過戶費和印花稅等費用;向投資者網上定價發行不收取傭金和印花稅等費用。 12、本公告僅對本次發行中有關股票發行的事宜進行扼要說明,不構成對本次所發行股票的投資建議。投資者欲了解本次發行的一般情況,請詳細閱讀2007年7月31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日報》上的《深圳市三鑫特種玻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摘要》。本次發行的招股意向書全文及相關資料可在巨潮網(www.cninfo.com.cn)查詢。 13、本次發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將另行公告。有關本次發行的其他事宜,將視需要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日報》上及時公告,敬請投資者留意。 釋 義 除非另有說明,下列簡稱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義: 一、本次發行的基本情況 1、股票種類 本次發行的股票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發行數量 本次發行數量為3,400萬股。其中,網下配售數量為680萬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20%,網上定價發行數量為2,720萬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80%。 3、發行價格 本次發行價格為8.15元/股,此價格對應的市盈率為: (1)29.96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后總股本計算); (2)22.45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4、網下配售時間 本次發行網下配售的時間為2007年8月8日(T-1日)9:00~17:00及2007年8月9日(T日)9:00~15:00。 5、網上定價發行時間 本次網上發行的申購日為2007年8月9日(T日),申購時間為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時間(9:30~11:30,13:00~15:00)。 6、本次發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 日為網上發行申購日。 2、上述日期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發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修改發行日程。 7、擬上市地點 深圳證券交易所。 二、網下配售 (一)配售原則 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按如下原則進行配售: 1、如果有效申購總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網下發行數量680萬股,所有申購均按其有效申購量獲得足額配售。 2、如果有效申購總量大于本次網下發行數量680萬股(即出現了超額認購的情況),則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超額認購的實際情況以一定的超額認購倍數計算統一的配售比例,進行配售: 配售比例=網下發行數量÷有效申購總量 某一配售對象獲得的配售股數=該配售對象的全部有效申購數量×配售比例 3、配售股數只取計算結果的整數部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積后由保薦人(主承銷商)包銷。 (二)網下申購規定 1、只有符合“釋義”中規定條件的“配售對象”方可參與網下配售的申購。未參與初步詢價或者參與初步詢價但未有效報價的詢價對象,不得參與網下配售。本次初步詢價期間提交有效報價的詢價對象具體名單如下: 2、詢價對象應以其自營業務或其管理的證券投資產品分別獨立參與股票配售。參與本次網下配售的配售對象只能以其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的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參與本次網下申購。 3、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的每個證券賬戶只能申購一次,一經申報,不得撤回。 4、每張申購表的申購股數不得低于20萬股,超出部分必須是10萬股的整數倍。每個證券賬戶的申購數量上限為680萬股。 5、配售對象應按照發行價格與申購數量乘積全額繳納申購款項。 6、配售對象用于本次網下申購的資金來源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配售對象在申購及持股數量方面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并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7、配售對象在填寫申購表時不得涂改。未按要求填寫及簽章、填寫不清、填寫不完整、資料不實、未按時提交申購表均視為無效申購。 (三)網下申購與配售程序 1、申購 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須將(1) 《深圳市三鑫特種玻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申購表》(見附件,下稱“申購表”,可在國信證券鑫網(www.guosen.com.cn)下載)并加蓋單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申購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簽字/章的,無須提供本材料);(3)全額繳付申購款的劃款憑證復印件于2007年8月9日15:00前傳真至保薦人(主承銷商)處進行申購(以保薦人(主承銷商)收到配售對象傳真的申購表的時間為準),并請在傳真之后致電確認。應繳申購款須于2007年8月9日17:00之前匯至保薦人(主承銷商)指定的銀行賬戶。各配售對象填寫的申購表一旦傳真至保薦人(主承銷商)處,即視為向保薦人(主承銷商)發出正式申購要約,具有法律效力。 申購傳真:0755-82133203、82133303、82133102、82133132 聯系電話:0755-82130556、82133093、82130833-2009 2、申購款的繳納 (1)申購款的數量 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須全額繳付申購款。申購款計算公式如下: 申購款=發行價格×申購數量 (2)申購款的繳付銀行賬號 戶 名: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深圳市分行深港支行 賬 號:4000029129200166620 聯行行號:27708291 同城交換號:5840022122 異地交換號(大額支付系統行號):102584002910 開戶行地址:深圳市深南東路地王大廈附樓首層 開戶行聯系人:王婷 銀行查詢電話:0755-82461390、82461381 銀行傳真:0755-82461376 配售對象在辦理付款時,請務必在匯款用途中注明配售對象全稱和“三鑫股份申購資金”字樣。保薦人(主承銷商)提醒:匯款用途中的配售對象全稱是主承銷商認定申購款歸屬的重要依據,請務必完整、正確地填寫。 (3)申購款的繳款時間及賬戶要求 每一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必須在2007年8月9日(T日)15:00前劃出申購資金,同時向保薦人(主承銷商)傳真劃款憑證復印件并致電確認。配售對象必須確保申購資金于2007年8月9日(T日)17:00時之前到達保薦人(主承銷商)指定的銀行賬戶。在此時間后到達的申購款視為無效。 配售對象匯出申購款的資金賬戶必須與其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的相應資金賬戶一致。 3、公布配售結果和多余申購款退回 (1)2007年8月13日(T+2日),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日報》上刊登《深圳市三鑫特種玻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配售結果公告》,內容包括有效申購獲得配售的比例、超額認購倍數、獲得配售的配售對象名單、獲配數量和退款金額等。上述公告一經刊出,即視同已向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送達獲配通知。 (2)配售對象申購款(含獲得配售部分)凍結期間產生的利息由保薦人(主承銷商)按《關于繳納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發行字[2006]78號)的規定處理。 (3)投資者無論獲配與否,應退還的申購款(含無效申購款)將統一在2007年8月13日(T+2日)開始退款。 (4)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對所有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的賬戶進行確認。獲得配售的股票將鎖定3個月,鎖定期自本次發行中網上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計算。 (5)深圳市鵬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將對配售對象網下申購款的到賬情況進行審驗,并出具驗資報告。 (6)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將對本次網下發行過程進行見證,并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7)保薦人(主承銷商)特別提醒:如配售對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發行后達到發行人總股本的5%以上(含5%),須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4、發行費用 本次網下配售不向配售對象收取傭金、過戶費和印花稅等費用。 三、網上定價發行 本次網上發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保薦人(主承銷商)在2007年8月9日(T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時間(9:30~11:30、13:00~15:00),將2,720萬股“三鑫股份”股票輸入其在深交所的專用證券賬戶,作為該股票唯一“賣方”,以8.15元/股的發行價格賣出。本次網上發行的申購簡稱為“三鑫股份”;申購代碼為“002163”。 各地投資者可在指定的時間內通過與深交所聯網的各證券交易網點,以發行價格和符合本公告規定的有效申購數量進行申購委托,并足額繳納申購款。申購結束后,由保薦人(主承銷商)會同登記公司共同核實申購資金的到賬情況,登記公司的結算系統主機根據實際到賬資金統計有效申購數量和有效申購戶數。投資者認購股票數量的確定方法為: 1、如有效申購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網上發行量,不需進行搖號抽簽,所有配號都是中簽號碼,投資者按其有效申購量認購股票; 2、如有效申購數量大于本次網上發行量,則由登記公司結算系統主機按每500股確定為一個申報號,順序排號,然后通過搖號抽簽,確定有效申購中簽申報號,每一中簽申報號認購500股。 中簽率=網上發行總量/網上有效申購總量×100% (一)申購數量的確定 1、本次網上發行,參加申購的單一證券賬戶的委托申購數量不得少于500股,超過500股的必須是500股的整數倍。 2、單一證券賬戶申購上限為2,720萬股(本次網上發行總量)。投資者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單一個證券賬戶只能申購一次,一經申報不能撤單。同一證券賬戶的多次申購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證券交易網點各進行一次申購的情況),除第一次申購外,均視為無效申購。 (二)網上申購程序 1、辦理開戶登記 凡參與本次網上發行的投資者,申購時須持有登記公司的深圳證券賬戶卡。尚未辦理開戶登記手續的投資者,必須在網上發行日(2007年8月9日)前(含當日)辦妥證券賬戶的開戶手續。 2、存入足額申購款 參與本次網上發行的投資者,應在網上發行日(2007年8月9日)前(含當日)在與深交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開立資金賬戶,并根據自己的申購量存入足額的申購資金。 3、申購手續 申購手續與在二級市場買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資者當面委托時,填寫好申購委托單的各項內容,持本人身份證、證券賬戶卡和資金賬戶卡(確認資金存款額必須大于或等于申購所需的款項)到申購者開戶的與深交所聯網的各證券交易網點辦理委托手續。柜臺經辦人員查驗投資者交付的各項證件,復核無誤后即可接受委托申購。 (2)投資者通過電話委托或其他自動委托方式時,應按各證券交易網點要求辦理委托申購手續。 (3)投資者的申購委托一經接受,不得撤單。 (三)配號與抽簽 若有效申購總量大于本次網上發行量,則采取搖號抽簽確定中簽號碼的方式進行配售。 1、申購配號確認 2007年8月10日(T+1日),各證券交易網點將申購資金劃入登記公司的結算銀行賬戶。 2007年8月10日(T+1日)進行核算、驗資、配號,登記公司將實際到賬的有效申購資金劃入新股申購資金驗資專戶。保薦人(主承銷商)會同登記公司及深圳市鵬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對申購資金的到位情況進行核查,并由深圳市鵬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出具驗資報告。登記公司依申購資金的實際到賬資金(包括按規定提供已劃款憑證部分)確認有效申購,按每500股配一個申購號,對所有有效申購按時間順序連續配號,配號不間斷,直到最后一筆申購,并將配號結果傳到各證券交易網點。凡資金不實的申購一律視為無效申購,將不予配號。 2、公布中簽率 2007年8月13日(T+2日),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日報》上公布網上發行中簽率。 3、搖號抽簽、公布中簽結果 2007年8月13日(T+2日)在公證部門的監督下,由保薦人(主承銷商)和發行人主持搖號抽簽,確認搖號中簽結果,并于當日通過深交所衛星網絡將中簽結果傳送給各證券交易網點。保薦人(主承銷商)將于2007年8月14日(T+3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日報》上公布中簽結果。 4、確定認購股數 申購者根據中簽號碼,確認認購股數,每一個中簽號碼認購500股。 (四)結算與登記 1、2007年8月10日(T+1日)至2007年8月13日(T+2日)(共2個工作日),全部申購資金由登記公司凍結在申購資金專戶內,所凍結的資金產生的利息,歸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所有。有關申購資金凍結等事宜,遵從深交所、登記公司的有關規定。 2、2007年8月13日(T+2日)搖號抽簽。抽簽結束后登記公司根據中簽結果進行認購股數的確定和股東登記,并將有效申購結果發至各證券交易網點。 3、2007年8月14日(T+3日),由登記公司對未中簽的申購款予以解凍,并向各證券交易網點返還未中簽部分的申購余款,再由各證券交易網點返還投資者;同時登記公司將中簽的認購款項劃至保薦人(主承銷商)資金交收賬戶。保薦人(主承銷商)在收到登記公司劃轉的認購資金后,依據有關協議將該款項扣除承銷費用等費用后劃轉到發行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4、本次網上發行的新股登記工作由登記公司完成,登記公司向保薦人(主承銷商)或發行人提供股東名冊。 (五)發行費用 本次網上發行不收取傭金和印花稅等費用。 四、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 1、發行人:深圳市三鑫特種玻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費元文 住 所:深圳市南山區南油大道新保輝大廈17樓 電 話: 0755-26067916 傳 真:0755-26063999 聯 系 人:石志并 2、保薦人(主承銷商):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 如 住 所:深圳市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大廈20層 電 話: 0755-82130556、82130572 傳 真:0755-82133203、82133303 聯 系 人:龍涌、張小奇、郭照宇、張聞晉、孫金男、王曉娟 附件: 深圳市三鑫特種玻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申購表 填表說明:(以下填表說明部分可以不回傳,但應被視為本申購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請仔細閱讀) 1、本表可從國信證券鑫網(www.guosen.com.cn)下載。 2、配售對象全稱、股票賬戶名稱(深圳)和股票賬戶號碼(深圳)必須與其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登記的信息一致,否則為無效申購。 3、本申購表無須填寫退款銀行信息。為確保正常退款,配售對象匯出申購款的資金賬戶必須與其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的相應資金賬戶一致,否則為無效申購。 4、未參與本次初步詢價或者參與初步詢價但未有效報價的詢價對象,不得參與本次網下配售。 5、每張申購表的申購股數不得低于20萬股,超過部分必須是10萬股的整數倍;每個證券賬戶的申購數量上限為680萬股。 6、配售對象應盡早安排匯繳申購款,以保證申購款能2007年8月9日17:00時之前(之后到達為無效申購)匯至保薦人(主承銷商)指定的銀行賬戶;資金不實的申購為無效申購。 7、配售對象在辦理付款時,請務必在匯款用途中注明配售對象全稱和“三鑫股份申購資金”字樣。保薦人(主承銷商)提醒:匯款用途中的配售對象全稱是主承銷商認定申購款歸屬的重要依據,請務必完整、正確地填寫。 8、凡參加申購的配售對象,請將此表填妥后于2007年8月9日15:00時之前連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申購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簽章的勿須提供)以及全額繳納申購款的劃款憑證復印件傳真至主承銷商處。為保證上述文件的完整性,請在每一頁傳真上寫明“公司名稱”、“頁碼、總頁數”。 9、配售對象填寫此表時不得涂改。未按照要求填寫、填寫不清、資料不實、未按時提交的申購表無效。申購表一經傳真即視為向保薦人(主承銷商)發出的正式要約,具有法律效力。如因配售對象填寫缺漏或填寫錯誤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申購無效或產生其他后果,由配售對象自行負責。 10、配售對象須通過以下傳真號碼以傳真方式參與本次網下申購,請于傳真后致電保薦人(主承銷商)予以確認。 申購傳真:0755-82133203、82133303、82133102、82133132 聯系電話:0755-82130556、82133093、82130833-2009 深圳市三鑫特種玻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7日 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007年8月7日 深圳市三鑫特種玻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首次公開發行申購資金 解凍時間安排變更的補充公告 經深圳市三鑫特種玻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鑫股份”)申請,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意三鑫股份首次公開發行網上申購的資金解凍時間由原定發行安排中的“T+4日”提前至“T+3日”,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鑫特種玻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7日 深圳市三鑫特種玻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初步詢價結果及定價公告 保薦人(主承銷商):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深圳市三鑫特種玻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3,4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工作已于2007年8月6日完成。根據初步詢價的結果,經發行人與保薦人(主承銷商)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信證券”或“保薦人(主承銷商)”)協商,最終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為8.15元/股。 國信證券作為本次發行的保薦人(主承銷商),將于2007年8月8日(T-1日)9:00~17:00及2007年8月9日(T日)9:00~15:00 網下向配售對象配售(以下簡稱“網下配售”),于2007年8月9日(T日)9:30~11:30、13:00~15:00 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 以下簡稱“網上發行”)。上述發行的有關事項在《深圳市三鑫特種玻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向詢價對象配售和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公告》(以下簡稱“《網下網上發行公告》”)中說明,該《網下網上發行公告》刊登于2007年8月8日(T-1日)的《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日報》。 現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結果公告如下: 一、初步詢價的組織情況 在本次發行初步詢價期間(2007年8月1日至2007年8月6日,T-6日至T-3日),國信證券相繼在北京、上海和深圳舉行了推介會。截止2007年8月6日(T-3日)12:00時,國信證券共收到115家詢價對象的報價,其中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24家、證券公司40家、財務公司13家、信托投資公司27家、保險公司9家和2家QFII。根據《深圳市三鑫特種玻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中的相關規定,以上115家詢價對象的報價均為有效報價。經統計,上述詢價對象報價的全部區間為:5.60元/股-11.00元/股。 二、發行規模、發行價格及其確定依據 發行人和國信證券根據詢價對象的報價情況,并綜合考慮發行人基本面情況、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投項目資金需求情況及發行人生產經營狀況,最終確定本次發行數量為3,400萬股,其中,網下向配售對象定價配售數量為680萬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20%;網上以資金申購方式定價發行數量為2,720萬股,占本次發行總量的80%;最終確定本次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的發行價格為8.15元/股。此價格對應的市盈率為: 1、29.96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后總股本計算); 2、22.45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三、網下配售 國信證券作為本次發行的保薦人(主承銷商),于2007年8月8日(T-1日)9:00~17:00及2007年8月9日(T日)9:00~15:00 接受配售對象的網下定價申購。本次網下配售的價格為8.15元/股。 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應全額繳付申購款,每一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必須在2007年8月9日(T日)15:00前劃出申購資金,同時向保薦人(主承銷商)傳真劃款憑證復印件(請務必注明配售對象的名稱和“三鑫股份申購資金”字樣)。配售對象必須確保申購資金于2007年8月9日(T日)17:00時之前到達保薦人(主承銷商)指定的銀行賬戶。在此時間后到達的申購款視為無效。 只有參與初步詢價的詢價對象方可參與網下配售,名單請見刊登于2007年8月8日《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日報》的《網下網上發行公告》。 四、網上發行 本次網上發行,根據刊登于2007年8月8日《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日報》的《網下網上發行公告》實施。 網上發行日為2007年8月9日(T日),申購時間為9:30~11:30、13:00~15:00。 網上申購價格為8.15元/股。 五、保薦人(主承銷商)聯系方式 保薦人(主承銷商):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 如 住 所:深圳市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大廈20層 電 話:0755-82130556、82130572 聯 系 人:龍涌、張小奇、郭照宇、張聞晉、孫金男、王曉娟 網 址:www.guosen.com.cn 深圳市三鑫特種玻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7日 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00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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