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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元科技:正宗期貨概念 趕超美爾雅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8日 19:19 和訊
新浪提示:本文屬于個股點評欄目,僅為證券咨詢人士對一只股票的個人觀點和分析,并非正式的新聞報道,新浪不保證其真實性,一切有關該股的有效信息,以滬深交易所的公告為準,敬請投資者注意風險。 中原證券 黃 翔 根據今日三大證券報的報道,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和《違規違約處理辦法》日前獲得中國證監會批準,于昨日正式發布。中金所同時發布的配套實施細則還包括:《交易細則》、《結算細則》、《結算會員結算業務細則》、《會員管理辦法》、《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信息管理辦法》、《套期保值管理辦法》。此次《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的正式發布,標志著中金所的規則體系和風險管理制度已經建立,金融期貨的法規體系基本完備,金融期貨的誕生具備了堅實的法規基礎。有關權威人士指出,《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的正式發布,是股指期貨準備工作中的階段性成果,標志著股指期貨的準備工作取得了重大進展。在《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出臺之后,市場參與各方將依據相關規則加快準備工作,推動股指期貨的上市進程。受此利好消息的刺激,今日早市開盤后,參股期貨概念相關品種幾乎全線上揚,截止到中午收盤,弘業股份、中大股份、美爾雅、*ST新天等相關品種均強勢封于漲停。雖然滬深兩市大盤在午后出現了跳水走勢,但是我們可以清晰地發現,期貨概念相關品種的走勢依然強勁——美爾雅頑強地以漲停價報收,其它如弘業股份、中大股份、捷利股份等相關品種,依然逆市走強。因此,我們認為,目前尚未啟動的期貨概念股,短期內無疑具備非常強勁的補漲潛力,而參股創元期貨的創元科技(000551)就是這樣一只典型的品種! 創元科技(000551)參股的創元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是經中國證監會、國家工商總局核準的專業期貨經紀公司,注冊資本3800萬元,是國內知名的最早從事期貨業務的專業經紀公司之一。創元期貨擁有國內全部交易所的交易席位:客戶服務遍及江浙滬、華北、華南等地。自2002年以來,公司經營隨中國期貨市場規范發展而再次長足進步,2003年代理交易額1170億元,交易量排行全國第23名,江蘇省第2名,蘇州地區第1名。根據公司網站介紹,創元期貨主要股東蘇州創元(集團)有限公司是國家重點企業集團,股東創元科技為實力雄厚的上市公司,他們成為創元期貨公司強大的后盾。 應該說,隨著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規則體系的正式對外發布,中國股指期貨推出前的各項規則準備工作基本完畢。 2007年3月16日,國務院發布了修訂后的《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條例將適用范圍由原來的商品期貨交易擴大為商品和金融期貨和期權合約的交易,為金融期貨的推出奠定了法律基礎。隨后,中國證監會先后發布了《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期貨公司管理辦法》《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試行辦法》和《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等規章,進一步明確了期貨公司從事金融期貨業務的資格條件、申請程序、業務運作以及相關監管要求,為金融期貨的推出搭建了清晰的規章框架體系。 此次中金所發布的交易規則及八項實施細則,則分別從不同角度規定了股指期貨交易、結算、交割、會員管理、風險控制和信息管理的具體制度。這些舉措,“使得金融期貨市場形成了上有國務院層面的《條例》,中有中國證監會層面的規章,下有交易所層面的業務規則的全方位、立體性的法規、規章和規則體系,從宏觀、中觀和微觀三個層面規范了金融期貨市場的建設和運作,標志著中國金融期貨市場法規體系已經初步成型,同時也意味著股指期貨推出前的規則準備工作基本完畢!敝薪鹚嘘P負責人對相關媒體記者表示。 輿論普遍認為,《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的正式發布,是股指期貨準備工作中的階段性成果,標志著股指期貨的準備工作取得了重大進展。在《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出臺之后,市場參與各方將依據相關規則加快準備工作,推動股指期貨的上市進程。 顯然,股指期貨的推出已經是箭在弦上。而值得我們高度關注的是,自從參股期貨概念被市場所認識以來,參股期貨的相關上市公司已經得到市場的高度關注,在2007年前幾個月,參股期貨概念的龍頭品種美爾雅(600107)的股價翻了數倍,并且時常以連續漲停爆發上攻,其它相關品種的股價也連續大幅度上漲,參股期貨概念相關品種的上漲行情正如期貨逼空行情般來的猛烈,顯示出參股期貨品種的巨大魅力。 雖然今日滬深兩市大盤在午后出現了跳水走勢,但是我們可以清晰地發現,期貨概念相關品種的走勢依然強勁——美爾雅頑強地以漲停價報收,其它如弘業股份、中大股份、捷利股份等相關品種,依然逆市走強。因此,我們認為,作為目前尚未啟動的參股期貨概念股,創元科技(000551)短期內無疑具備非常強勁的補漲潛力,相信該股的井噴性行情即將展開!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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