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璐
上海消息 近期,一些上市公司不約而同地就如何規范與大股東之間關聯交易的有關事宜發布了公告,并分別作出減少關聯交易的承諾。業內資深人士對此予以高度評價,認為這表明上市公司意識到規避關聯交易不僅是其再次融資不可或缺的條件,也是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的一個重要環節。
日前,大連金牛臨時董事會審議通過《關于逐步減少關聯交易的計劃安排》。公司稱,為減少和消除與控股股東大連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關聯交易,已經或擬采取一系列措施。此外,大連金牛承諾,對于金額較小或不可避免的交易事項,公司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范公司關聯交易行為。而此前,耀華玻璃、哈慈股份也曾就相關事項發布過公告。耀華玻璃稱公司規范了與大股東中國耀華玻璃集團公司的一攬子關聯交易。哈慈股份董事會則承諾,至2002年末徹底消除與哈慈集團有限公司的關聯交易。
從這些公告不難看出,不少公司在關聯交易的“關鍵部位”架設了“放大鏡”,使一些曾經很朦朧的地方變得透明。值得一提的是,這些公司無一例外的將在2001年實施再次融資,顯然,這與證監會最近簽署的《關于上市公司新股發行審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有關。該《指導意見》明確將上市公司與大股東之間的“人員獨立”、“財務獨立”和“資產完整”作為其再融資的必要條件。其中要求“公司擁有獨立的采購和銷售系統,主要原材料和產品的采購和銷售不依賴控制人進行。公司在原料采購、產品銷售、生產環節以及商標使用權等方面與控制人存在不可避免的關聯關系,應當以合同形式明確其與控制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并作為重大事項予以公告。”“董事會還應確定逐年減少關聯交易,直至完全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時間表,并作為承諾事項予以公告。”
長久以來,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一直是我國證券市場十分關注的一個焦點問題。一些上市公司母公司利用其絕對控股地位,大搞不規范的內幕交易,導致上市公司陷入虧損泥潭。管理層近年來一直將規范上市公司關聯交易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在抓,并將此作為上市公司再融資的必要條件。業內人士指出,《指導意見》的出臺無疑會使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為獲得再次融資的機會,而將減少關聯交易作為首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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