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時報 記者 劉佳 北京報道
銀行業進一步收緊風險投資業務,加強對投資者保護。
8月24日,交通銀行發布公告稱,自9月5日起,在基金定投扣款、快溢通自動轉入扣款發起時增加風險等級判斷,若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結果有效期滿或與產品風險等級不匹配,系統將不會進行扣款。
《華夏時報》記者隨即對北京市內多家商業銀行展開調查,目前大多數銀行還是按照“一年一測”的問卷方式來評估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
在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看來,銀行此舉主要是落實國內相關監管要求,滿足投資者風險匹配原則,在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同時,有助于減少因風險不匹配引發投資者投訴等潛在風險。
新增風險等級判斷
當前基金的銷售渠道主要包括銀行渠道、券商渠道、第三方銷售渠道及基金公司直銷。
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稱“中基協”)7月27日披露的2022年二季度基金銷售機構公募基金銷售保有規模數據顯示,在基金代銷隊伍中,銀行仍是銷售主力。
《華夏時報》記者在對部分銀行已披露的2022年中報梳理后發現,基金代銷收入仍是銀行財富管理手續費收入的中堅力量。
但是,高增長亦伴隨著高風險。
此番,在交通銀行更新的基金定投類業務協議中明確指出,當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結果有效期屆滿或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與擬定投的基金產品風險等級不匹配時,銀行方自動中止扣款及/或中止受理客戶基金申購申請,直至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結果恢復有效且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與擬定投的基金產品風險等級匹配。
與此同時,該行還將在9月5日起對基金定投扣款、快溢通自動轉入扣款發起時增加風險等級判斷。
簡言之,就是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結果有效期屆滿或與擬購買的產品風險等級不匹配,銀行系統將不會自動扣款。
“針對原先的定投客戶,系統會自動檢測購買的基金產品與風險等級是否匹配。如果不匹配,將會提前14天通過短信通知的形式向預留手機號碼發送提醒,一切以通知內容為準。”交通銀行朝陽區某營業網點工作人員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如果是合格投資者,仍需要每年進行一次風險評估。
對于銀行的做法,零壹研究院院長于百程分析認為,根據監管要求,基金銷售需要符合“投資者適當性”要求,根據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銷售不同風險等級的基金產品,把合適的基金產品賣給合適的投資者。
“投資者主動申購基金時,‘投資者適當性’作為前置要求執行一般比較到位,而基金定投和快溢通自動轉入扣款服務,因為期限比較長,且自動執行,有可能出現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結果有效期滿或者風險登記變化的情況,導致出現‘投資者適當性’不匹配的問題。” 于百程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
“今年以來,股市波動劇烈,部分基金凈值也出現大幅波動,‘投資者適當性’就更顯重要。”于百程坦言,銀行因為增加了上述流程,有可能會導致基金銷售出現階段性下降,但此舉加強了基金銷售“投資者適當性”的管理,填補了合規漏洞,也體現了對客戶更負責的態度。
加強投資者保護
所謂基金定投是定期定額投資基金的簡稱,指在固定的時間內以固定的金額投資到指定的開放式基金中,類似于銀行的零存整取方式。
那么其他商業銀行是如何規定風險能力測試呢?
在《華夏時報》記者對招商銀行的采訪中了解到,目前在招商銀行購買代銷理財產品,首次風險評估可在該行任意網點、手機銀行和網上銀行等渠道辦理。
其中,手機銀行首次購買開放式基金,會自動進入首次風險評估界面。風險評估的有效期是1年,過期后則無法購買產品。但是在有效期內和過期后都可以重新辦理評估,辦理后實時生效(評估結果以最后一次為準)。
工商銀行則明確規定在進行基金購買、轉換、新簽訂定投協議交易前,須按提示完成基金風險測評。單個自然日最多可測評2次,月累計最多可測評5次,且測評結果有效期也是1年。
“在測評結果內,符合投資要求的可以購買基金和進行基金定投,超過風險承受能力的不能買。”工商銀行工作人員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基金風險測評一年一測,如過期,購買時系統會引導測評。
對于在基金定投類前增加一定規則限制,是否說明近期采用基金定投的方式虧損比較嚴重?
“跟當前基金的盈虧并沒有直接的關系。”中國(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資研究院院長王紅英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增加風險等級的限制,主要目的在于資產新規背景下,商業銀行進一步做好科學理財,防范客戶與理財機構之間的糾紛,讓客戶充分的意識到理財產品的風險,更好的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周茂華也持有同樣的觀點,他認為由于全球復雜的政經局勢,全球市場波動偏大,部分銀行更新業務調整實際是加強了投資者保護。
“對于投資者風險防范方面,主要是盡量選擇與自身風險匹配基金產品,由于定投特點需要投資者建立中長期投資理念,盡量避免追漲殺跌心態。 ” 周茂華直言。
適當性管理趨嚴
而在眾多違規案例中,基金募集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到位是重災區。
在談及基金投資者的適當性管理方面,王紅英表示,基金定投的適當性規定是商業銀行重要的法規制度,但在落實方面,由于商業銀行在KPI考核方面對業績要求相對的比較高,導致一些客戶經理和理財專員在進行客戶風險識別、評判以及理財產品的推薦當中,并非嚴謹。
“所以下一步商業銀行在制度的設立,以及對業務的合規性考核方面還有進一步的強化。”王紅英稱。
王紅英預計,從合規性要求方面,會有越來越多的商業銀行跟隨交通銀行的做法逐步推進,讓客戶能夠更加科學的選擇自己心儀的理財產品。在凈值化管理背景下,真正實現客戶收益和風險匹配,減少與理財機構之間的糾紛。
周茂華則提醒到,金融機構應落實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加強投資者保護,為投資者提供便利、高效的金融服務,滿足投資者多元化、個性化需求,不斷提升金融服務質量是未來發展方向。
責任編輯:孟俊蓮 主編:張志偉
責任編輯:張文
投顧排行榜
收起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