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吳正懿)ST生化的控股權紛爭遠未終結,公司1月9日又收到來自深交所的關注函。
這次的關注函有關一宗股份輪候凍結事項。此前,深交所注意到,ST生化原控股股東振興集團所持公司股份被輪候凍結的情形較前次大幅減少,要求進一步核查振興集團持有股份權利受限情況及債權人情況的充分性、準確性及完整性,并在此基礎上補充說明相關債務的利息金額、處理方式等。
對此,2017年12月28日,ST生化在回復公告中稱,振興集團所持股份權利受限情況較前次答復時減少了三筆輪候凍結,其中之一的輪候凍結申請人為農行河津市支行,案件判決金額為2908萬元及相應利息。
彼時公告稱,依據2016年12月14日振興集團、山西振興與信達深圳分公司簽訂的《債務重組合作協議》及2016年12月12日運城中院出具的《通知書》,信達深分需在約定期限內將案件執行標的本金匯入法院指定賬戶,以解除因上述三案對振興集團持有公司股票的凍結措施,并不再執行振興集團。截至目前,信達深分已依約將案件執行標的本金匯入法院指定賬戶,農行河津市支行等三案對振興集團持有公司股份的輪候凍結解除。
但深交所關注函指出,近日,公司部收到農行河津市支行的投訴,認為ST生化上述公告存在虛假陳述。首先,債權本金及利息存在虛假披露,截至2017年12月29日,山西振興仍欠農行債權本金6788萬元和利息17882.8萬元。
另外,農行強調,相關輪候凍結并未解除。農行表示,從未同意信達深圳分公司將案件執行標的本金匯入法院指定賬戶,以解除振興集團持有公司股票的凍結措施,并且農行至今未收到過運城中院任何的股權解封通知書或裁定書,也從來沒有收到過信達深圳分公司的相關款項。
據此,深交所要求ST生化及時函詢振興集團及相關方,說明農行的投訴內容是否屬實,并于1月15日前披露回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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