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稱:上海宏達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宏達礦業(yè)
股票代碼:600532
信息披露義務人:崔之火
通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銀城中路488號太平金融大廈
股份變動性質(zhì):增加
簽署日期:2017年11月21日
聲明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公開發(fā)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nèi)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部門規(guī)章的有關規(guī)定編寫。
二、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在上海宏達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擁有權益的變動情況。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其在上海宏達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三、本次權益變動系指信息披露義務人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增持公司股份至4.99%的行為。
四、本次權益變動是根據(jù)本報告書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除本信息披露義務?人外,沒有委托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釋義
除非特別說明,以下簡稱在本報告書中有如下特定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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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jié)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的基本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崔之火
性別:男
國籍:中國
住所:江蘇省鎮(zhèn)江市新區(qū)大路鎮(zhèn)
是否取得其他國家或地區(qū)的居留權:否
身份證號碼:340104198112******
通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銀城中路488號太平金融大廈
通訊方式:021-68813500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境內(nèi)、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fā)行股份5%的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除持有宏達礦業(yè)的股份之外,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在境內(nèi)、境外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fā)行股份5%的情況。
第二節(jié)本次權益變動的目的
一、本次信息披露義務人增持目的系基于對公司未來發(fā)展前景的信心及對公司價值的認可。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在本報告書披露之日起2個工作日后,將按照宏達礦業(yè)2017-027、2017-049號公告披露的股份增持計劃繼續(xù)增持宏達礦業(yè)股份。
三、自宏達礦業(yè)2017-027號公告所披露的增持計劃完成之日起十二個月內(nèi),信息披露義務人尚無繼續(xù)增持宏達礦業(yè)股份的具體計劃,但存在減少其持有的宏達礦業(yè)股份的可能性,若發(fā)生相關權益變動事項,信息披露義務人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三節(jié)本次權益變動的方式
一、本次權益變動的方式
本次權益變動的方式為信息披露義務人崔之火先生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以集中競價方式增持公司3,310,000股股份。
二、本次權益變動前后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前,崔之火先生持有宏達礦業(yè)無限售流通股股份22,451,744股,占宏達礦業(yè)總股本的4.35%。本次權益變動后,崔之火先生持有宏達礦業(yè)無限售流通股股份25,761,744股,占宏達礦業(yè)總股本的4.99%。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未清償其對上市公司的負債,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為其負債提供的擔保,或者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四、作為上市公司董事披露的基本情況
1、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guī)定的情形。
2、信息披露義務人最近三年沒有證券市場不良誠信記錄的情形。
五、本次權益變動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權利限制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的宏達礦業(yè)股份質(zhì)押、凍結情況如下:
崔之火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5,761,744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99%,其所持有的處于質(zhì)押狀態(tài)的股份累計數(shù)為22,451,400股,占其持有股份總數(shù)的87.15%,占公司總股本的4.35%。
第四節(jié)前六個月買賣上市交易股份的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按照公司2017-027號公告的增持計劃,在本報告書簽署之日前六個月內(nèi)買入宏達礦業(yè)股份的情況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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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jié)其他重大事項
一、除本報告書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應當披露的為避免對報告書內(nèi)容產(chǎn)生誤解而必須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本人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崔之火
簽字:■
簽署日期:2017年11月21日
第六節(jié)備查文件
1、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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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
1、存在對照表所列事項的按“是或否”填寫核對情況,選擇“否”的,必須在欄目中加備注予以說明;
2、不存在對照表所列事項的按“無”填寫核對情況;
3、需要加注說明的,可在欄目中注明并填寫;
4、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選其中一人作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義制作并報送權益變動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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