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蓄力加速
城市能源高占比、高密度、高標準的特征,決定了城市能源是能源問題的主要矛盾所在,是能源轉型變革的主戰場,“十三五”注定是我國推動城市能源革命的蓄力加速期。
文·何勇健
抓住“牛鼻子”
能源是現代社會的血液,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動力。城市能源是我國能源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用能形態特殊但容易被忽視,具備轉型變革的優良條件,是撬動能源革命的重要著力點。
城市能源在總體能源消費中具有“高占比”的典型特征。城市居住著全球54%以上的人口,創造了全球82%以上的GDP,同時也消耗了全球70%以上的能源。
城市能源具有“高密度”的典型特征。城市人口密度大,全球 50 萬以上人口城市的人口密度平均達到4400人/平方公里,人口集聚伴隨著產業和資源消耗的集聚,城市單位土地面積的能源消費量巨大。
城市能源具有“高標準”的典型特征。城市快速發展面臨嚴峻的資源環境約束、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安全等挑戰。城市能源發展不僅要滿足基本的用能需求,還要滿足更高標準的生態環保和戰略安全要求。
城市能源高占比、高密度、高標準等特征,決定了城市能源是能源問題的主要矛盾所在,是能源轉型變革的主戰場,是能源新模式、新技術、新業態先行先試的主力軍。抓好城市能源革命,也就抓住了能源革命的“牛鼻子”。同時,以城市為主陣地的能源變革也有利于引領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帶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助推環境治理,促進城市經濟、社會、人居、生態等全面發展。
把握“新要求”
能源革命要以新型城鎮化建設為契機,加強城市和能源發展的內在融合,加快推進改革創新,努力構建有中國特色的現代能源體系,全面提升城市能源發展質量和城市發展品質。因此,未來城市能源的發展趨勢及對能源體系的新要求主要體現為以下方面:
清潔低碳。生態文明、循環發展、以人為本等城市發展理念要求能源生產和消費要更加清潔、低碳。城市能源消費中,電力、天然氣、新能源將進一步替代煤炭和石油,建筑、交通和工業領域的電氣化水平將顯著提升。
集約高效。城市將構建交通、建筑、工業和居民生活全面節能格局,通過一體化規劃建設能源基礎設施等方式,減少土地和空間資源占用,采用集約高效的供用能模式,大力提升能效水平。
安全可靠。城市能源安全是城市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未來城市能源將統籌本地能源開發和外部能源輸入,實現多元供應,建設安全、穩定的城市能源保障系統,有效應對極端氣候和自然災難、市場風險等挑戰。
經濟普惠。價格是調節能源消費行為的重要因素,全社會綜合用能成本較低是城市能源健康發展的重要目標和衡量標準。城市能源將借助體制機制改革,推動能源價格機制更趨靈活合理,著力打造低價能源優勢,同時為全社會提供更高水平的能源普遍服務。
分散靈活。未來城市“去大工業化、去中心化”的產業發展趨勢,將產生更多分散式、模塊化、個性化的用能需求。與之相適應,供能系統也將向貼近用戶、就地取材、就地消納的分散形態發展。能源集中供應模式與分散式個性化供能服務將相輔相成、協同發展。
智能共享。互聯網和信息、數據等先進技術將在城市能源領域得到更廣泛應用,能源生產和消費信息將實現便捷互聯互通。能源供應側與需求側互動響應增強,信息共享程度更高,供用能方式將更加豐富、智能,用能體驗更加友好。
找準“切入點”
“十三五”時期是我國推動能源革命的蓄力加速期。結合城市能源發展的特點和趨勢,“十三五”時期城市能源革命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重點推進:
首先,建設多能互補集成優化工程和智慧能源系統。當前我國仍處于城鎮化加速發展進程中,未來還會建設一大批新城鎮、新產業園區、物流及服務業中心以及居民社區,新增用能需求還很大,終端用能形態將更加多樣化,為推廣先進的清潔高效供用能方式提供了廣闊空間。“十三五”時期,要發揮好城市能源負荷集中、各類能源可耦合集成、一體化梯級利用、循環利用等優勢,統籌規劃能源系統,實施多能互補集成優化工程,加強熱、電、冷、氣協同供應和集成優化,同時加強能源需求側管理,鼓勵城市用戶主動參與能源系統供需調節,將能源生產和消費有機融合,全面提高能源效率。在具備條件的區域,應同步實施互聯網+智慧能源建設工程,在多能互補的基礎上推動泛在靈活的市場交易和智能化管理,為城市發展提供更高效、便捷、智能的能源增值服務。
其次,加強能源與城市建筑、交通體系的緊密結合。隨著城鎮化和新型工業化進一步推進,城市建筑、交通領域用能將逐漸取代工業用能,成為新增能源消費的主要拉動力量。從理念、規劃、基礎設施等方面加強能源與建筑、交通體系的深度融合,將會產生巨大的節能和生態環保效益,也是推動城市能源革命的有效途徑。具體措施包括推廣建設“被動式房屋”等節能建筑,實施清潔節能設施與建筑一體化設計,加快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綜合開發利用,積極發展電動汽車、天然氣汽車、氫能汽車等新能源交通方式,加快研發應用高性能動力電池和儲能技術等,推動形成城市綠色用能新模式。
最后,加快城市能源改革創新和試點示范。能源轉型變革需要配套的體制機制改革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撐和政策環境。城市不應僅是能源技術創新應用的示范區,更應成為能源體制、政策、管理機制創新的試驗田。在“十三五”期間,應將能源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示范與管理體制、市場建設、價格機制等改革工作相結合,通過機制創新營造更加公平開放、充分競爭的市場環境,通過試點示范加快探索城市能源革命的有效模式和路徑。
(作者系國家能源局發展規劃司副司長)
文章來源于《能源評論》雜志,由編輯部與國網城市能源院聯合策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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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永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