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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半月4文件 嚴堵監管漏洞
楊倩雯
自從把防控風險放到更重要的位置后,保監會新規的出臺便“開足了馬力”。
保監會7日發布《關于彌補監管短板構建嚴密有效保險監管體系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級保險監管部門深入排查梳理,找準并彌補存在的短板,切實完善監管制度。
第一財經記者發現,這已是近半月內保監會針對強監管、防風險所發布的第四個通知文件了,監管力度也在不斷升級。《通知》明確:“對利用虛假保費注資、關聯交易侵占公司利益等挑戰監管底線、無視國家法律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移送司法處理。”
“一方面保險業近幾年來也暴露出了一些不小的風險點,一方面中央今年對整個金融行業的風險控制都比較重視,保監會也開始反思和梳理一些監管的不足并加以改進。今年保監會包括公司治理、償二代等的檢查和評估也比較多,對于負債端和資產端的監管也會更為嚴格。”一名保險公司高管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八領域出手,堵制度漏洞
“近年來,保監會根據行業發展形勢出臺了一系列規章制度,較好地完成了保險監管任務,但由于市場變化較快,部分制度已難以滿足實際工作需要,存在著滯后、缺位、交叉、重疊甚至相互沖突等問題。”保監會在上述《通知》中表示。
保監會列舉了以下三種制度“短板”:有些制度違背了金融規律,給不良資本控制公司提供了可乘之機;有些制度存在漏洞,對業務結構失衡、個別產品粗放發展、少數公司無序舉牌沖擊實體經濟等風險問題管控不嚴;有些制度執行不力,對一些違法違規行為還存在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現象。
針對這些問題,保監會在《通知》中在公司治理、保險資金運用、償付能力、產品管理、中介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高管人員管理、新型業務八大重點領域提出堵住制度漏洞的相關政策。而從《通知》內容來看,一大波監管法規又將誕生。
具體來說,在公司治理方面,保監會將研究制定保險業統一的保險機構股權管理規則,設立更加科學嚴格的股東分類約束標準,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降低單一股東持股比例。
去年12月29日,保監會發布《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提出將保險公司股東劃分為三個類型,并將單一股東持股比例上限由51%降低至1/3。同時,關聯股東持股的,需按照持股比例合并計算。不過該管理辦法目前還未正式發布。
上月末,保監會還發布了《保險公司章程指引》,對股東權利義務、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三會”的具體職責和表決規則做出規定,并要求公司采取訂立“生前遺囑”的方式,在章程中預先列明公司治理機制失靈的情形、公司可采取的糾正措施以及內部糾正程序無法解決問題時申請保監會監管指導的程序。
同時,此次《通知》中,保監會表示將研究出臺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監管制度,評估確定首批國內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名單。
2016年5月,保監會發布《關于開展國內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評定數據收集工作的通知》,包括中國人保集團、中國人壽集團、中國平安、新華保險、陽光保險、安邦保險集團等16家國內保險機構進入“備選名單”。
在資金運用方面,保監會表示將研究制定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管理監管規定,建立定量評估、定性評估和壓力測試等規則。
一名中型保險公司高管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保監會今年的另一項重點工作就是推進資產負債管理工作。目前保監會就資產負債管理的新規正在業內征求意見。”
保監會還表示將推進保險資金運用分類監管制度,提高境外投資能力要求,建立境外投資分級管理規則。并堅持去杠桿、去嵌套、去通道導向,從嚴監管保險資金投資各類金融產品,嚴禁投資基礎資產不清、資金去向不清、風險狀況不清等多層嵌套產品。
在負債端的保險產品方面,保監會則將進一步修訂保險產品管理制度,對問題產品強制退出,加大問題產品通報、處罰力度。
翻看保監會最近兩張監管函,都是關于對保險產品備案的駁回和處罰,對象分別為安邦人壽及復星保德信。涉及安邦人壽兩個產品分別是“安邦長壽安享5號年金保險”和一個萬能險產品。前者被駁回的原因是安邦人壽將消費者所交保費大量快速返還,通過“長險短做”規避中短存續期產品有關監管規定;后者則因為董事會決議無總精算師簽字。安邦人壽還被禁止在三個月內申報新產品。
除上述公司治理、資金運用及產品管理外,保監會在《通知》中透露出“在路上”的監管新規還包括:啟動中國風險導向償付能力體系(簡稱“償二代”)二期工程,修訂完善投資資產風險因子、保險合同準備金負債評估標準等現行規則;探索建立人身保險業務分級分類管理制度;修訂出臺《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保險經紀人監管規定》《保險公估人監管規定》;修訂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建立高管人員“黑名單”;研究出臺價格保險、指數保險等創新型業務管理制度等。
一查到底,決不姑息
保監會近半個月來已第四次發布針對加強監管、防范風險的通知。前三次分別為4月20日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險監管維護保險業穩定健康發展的通知》、4月23日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險監管維護保險業穩定健康發展的通知》及4月28日的《關于強化保險監管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整治市場亂象的通知》。
從上述四份通知來看,“嚴”字當頭是貫徹始終的基調,其中許多風險防控、監管措施及保監會的態度都在這四個通知中反復被提及。其中包括對違法犯罪行為決不姑息。
在5月7日的《通知》中,保監會表示:“對利用虛假保費注資、關聯交易侵占公司利益等挑戰監管底線、無視國家法律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移送司法處理。”而在4月20日的通知也出現過基本一模一樣的語句。在另兩份通知中,保監會也表態對涉嫌犯罪的行為將毫不手軟,堅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嚴肅處理。
除此之外,加強股東增資、關聯交易監管;加強資產負債管理;問題產品強制退出等也在多個通知內被提及。
梳理這四個通知可以發現,其中多次提到了“嚴查”“審查”“自查”等字眼,預示著目前“嚴字當頭”的保險業今年仍有一大波與“查”有關的事項。
《通知》中所提及的檢查計劃就包括:入股資金真實性審查;投資人背景、資質和關聯關系穿透性審查;建立償付能力數據核查機制,嚴查嚴處數據造假行為;落實備案產品事后抽查機制等。保監會此前幾份通知中也涉及多項檢查計劃,包括償付能力、財務、業務等數據真實性的大檢查、資本真實性專項整治、信用保證保險開展穿透式排查等。
4月20日與5月7日的通知也都強調,業務擴張激進、風險指標偏離度大的公司,將作為現場檢查重點對象。
事實上,保監會已于今年2月底啟動了全面鋪開的保險公司治理大檢查。一名參與檢查工作的保險公司高管稱,此次檢查采用異地保監局負責檢查的方式,由非本地的保監局派駐隊伍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十分全面和嚴格,例如在股東核查方面,要求“查三代”。
“我們公司治理的大檢查剛剛完成,馬上就要迎來‘償二代’的SARMRA評估(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能力評估)。從目前保監會的發文來看,今年或許還會有不少檢查要展開。”參與保險公司治理大檢查的一名保險公司高管笑稱,“我們已經準備單獨留出一間會議室供檢查人員長期使用了。”
“其實從保監會最近發的文來看,不管是負債端的‘保險姓保’理念、資產端的資金運用規范,還是公司治理、產品開發、銷售渠道,保監會的未來監管計劃可謂覆蓋方方面面,多項政策和檢查的出臺也預示著保監會對‘后端’的進一步管控。”上述中型保險公司高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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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周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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