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 600103 證券簡稱:青山紙業 公告編號:臨2016-029
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七屆四十五次董事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七屆四十五次董事會會議于2016年7月9日發出通知,2016年7月14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本次會議應參加董事9人,實際參加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由公司董事長潘士穎先生主持,以傳真等通訊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決議如下:
一、審議通過《關于繼續對外公開轉讓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場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的議案》
2014年以來,根據股東大會批準及授權,公司曾兩度掛牌對外對開轉讓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場有限責任公司股權,但期間均未征集到競買人,即“流拍”。為推進落實公司林業產業戰略調整及退出計劃,優化和盤活公司林業資源,滿足公司漿、紙主營對資金的需求,同意繼續對外公開轉讓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場有限責任公司全部68.15%股權。轉讓資產情況及轉讓方式如下:
(一)基本情況
1、該子公司所管護的森林資源分布在明溪縣6個鄉(鎮)。經營區面積209,037畝,林木總蓄積量約94萬立方米,有林地畝均蓄積量約4.6立方米。
2、經福建華興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審計,截至2016年2月29日,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場有限責任公司總資產6,846.24萬元,總負債341.20萬元;所有者權益6,505.05萬元。
3、經公司委托福建中興資產評估房地產土地估價有限責任公司再評估(第三次評估),截至評估基準日2016年2月29日,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場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價值(凈資產)賬面值為人民幣6,505.05萬元,評估值為人民幣19,207.84萬元,增值12,702.80萬元,增值率195.28%。根據評估結果,公司持股68.15%比例享有的相應股東權益價值為13,090.14萬元。
(二)轉讓方式及價格
1、轉讓方式:經公司股東大會批準后,由董事會授權經營班子依照規定程序,再次通過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以公開競價方式,對外整體轉讓上述林業子公司股權。授權期限為公司股東大會批準之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止。
2、轉讓價格:轉讓價格為不低于上述經評估、并按福建省國資委國有資產評估備案確認的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場有限責任公司68.15%股權的股東權益價值(轉讓底價)。如在公開競價公告期未征集到競買人,需延續掛牌轉讓的,轉讓價格不低于該標的按規定備案確認價值的90%。
根據之前兩次公開掛牌轉讓過程與效果分析,因當前林木資產轉讓市場需求仍然低迷,上述標的資產轉讓難度增加。但該資產轉讓是公司既定規劃實施的結構調整和產業退出的戰略行為,公司將采取包括通過委托第三方,擴大公開信息覆蓋面,加大項目推介力度,積極推進和完成林木資產的對外公開轉讓工作。
本議案尚需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公司董事會將提請股東大會授權經營層辦理本次林業股權資產公開轉讓相應事宜。
表決結果:9票贊成、0票棄權、0票反對。
公司獨立董事對公司本次資產轉讓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內容詳見2016年7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繼續對外公開林業子公司股權事項的獨立意見》。
二、審議通過《關于向國家開發銀行福建省分行申請股權質押的議案》
根據公司財務狀況及資金需求,同意公司繼續向國家開發銀行福建省分行申請流動資金貸款人民幣1.2億元,期限一年,相應質押物為公司持有的漳州水仙藥業股份有限公司70%股權。
本次銀行借款及質押事項完成后,公司股東福建省鹽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之前所提供的相應責任擔保,以及公司以所持有的深圳市恒寶通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作為質押物向福建省鹽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的反擔保責任解除。授權管理層辦理相關質押擔保解除手續。
表決結果:9票贊成、0票棄權、0票反對。
三、審議通過《關于召開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公司董事會決定召集公司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召開時間為2016年8月2日下午14:30,現場會議召開地點為福州五一北路171號新都會花園廣場16層公司總部會議室。
本次股東大會的網絡投票時間為: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16年8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本次股東大會會議的議題:
1、《關于繼續對外公開轉讓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場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次股東大會通知的具體內容詳見2016年7月15日公司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上交所網站的(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 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公司將于2016年7月26日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相關會議材料。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四日
證券代碼:600103 證券簡稱:青山紙業 公告編號:2016-031
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16年
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16年8月2日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的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股東大會類型和屆次
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股東大會召集人:董事會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的日期時間:2016年8月2日 14 點30 分
召開地點:福州市五一北路171號新都會花園廣場16層公司總部會議室
(五)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16年8月2日
至2016年8月2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六)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購回業務賬戶和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約定購回業務相關賬戶以及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涉及公開征集股東投票權
無
二、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議案及投票股東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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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以上議案已經2016年7月14日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四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七屆四十五次董事會決議公告》于2016年7月15日刊登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別決議議案:無
3、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1
4、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無
應回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無
5、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無
三、股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一)本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既可以登陸交易系統投票平臺(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進行投票,也可以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首次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的,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具體操作請見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說明。
(二)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如果其擁有多個股東賬戶,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東賬戶參加網絡投票。投票后,視為其全部股東賬戶下的相同類別普通股或相同品種優先股均已分別投出同一意見的表決票。
(三)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本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進行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四)股東對所有議案均表決完畢才能提交。
四、會議出席對象
(一)股權登記日收市后在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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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三)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其他人員
五、會議登記方法
1、登記方式
(1)法人股東應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會議。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能證明其是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的有效證明和法人股東賬戶卡;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法人股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書面授權委托書、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法人股東賬戶卡(須加蓋公章)。
(2)個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和股東賬戶卡;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和委托人股東賬卡。
(3)異地股東可以用信函或傳真方式辦理出席登記手續(信函到達郵戳和傳真到達日應不遲于2016年8月1日),但在出席會議時應提供登記文件原件供核對。
2、登記時間:2016年8月1日8:00-12:00、14:30-17:30。
3、登記地點: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號新都會花園廣場16層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處
六、其他事項
1、現場會議會期半天,與會股東食宿及交通費用自理。
2、聯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號新都會花園廣場16層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處。
聯系人:潘其星、林紅青
聯系電話:0591-83367773
傳真:0591-87110973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6年7月14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報備文件:七屆四十五次董事會決議
附件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8月2日召開的貴公司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普通股數:
委托人持優先股數:
委托人股東帳戶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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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簽名(蓋章):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年月日
備注:
委托人應在委托書中“同意”、“反對”、“棄權”或“回避”意向中選擇一個并打“√”,對于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愿進行表決。
證券代碼: 600103 證券簡稱:青山紙業 公告編號:臨2016-030
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七屆三十七次監事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七屆三十七次監事會會議于2016年7月9日發出通知,2016年7月14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本次會議應參加監事5人,實際參加監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由公司監事會主席林兵霞女士主持,以傳真等通訊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繼續對外公開轉讓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場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的議案》。
根據公司林業產業戰略調整及退出計劃,為優化和盤活公司林業資源,同時滿足公司漿、紙主營對資金的需求,公司擬繼續對外公開轉讓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場有限責任公司全部68.15%股權。
監事會認為:1、上述標的資產轉讓屬公司既定規劃實施的結構調整和產業退出的戰略行為,鑒于市場需求變化原因,轉讓存在難度,公司應采取包括通過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推進和落實林木資產的對外公開轉讓。2、公司本次擬轉讓的上述林業子公司股權已分別經相關資產評估機構再次評估,評估機構與公司不存在影響其為公司提供服務的利益關系,具有充分的獨立性,評估方法適當,評估結果公允。公司擬通過公開競價方式再次轉讓上述資產,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擬轉讓資產評估情況已經福建省國資委備案。3、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上述資產轉讓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批準后方能實施。
表決結果:5票贊成、0票棄權、0票反對。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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