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16年5月24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浙江省奉化市大成東路999號本公司新區二樓一號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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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由本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徐立華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董事張萍女士因工作原因沒有出席本次會議;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會秘書馬思甜出席本次會議,全部高管的列席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公司2015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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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議案名稱:公司2015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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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議案名稱:公司2015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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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議案名稱:公司2015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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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議案名稱:公司2015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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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議案名稱: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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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議案名稱:關于續聘內部控制審計機構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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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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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本次股東大會全部議案均屬普通決議,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已獲得出席本次年度股東大會的股東或股東代表所持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以上表決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鑒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煒衡(寧波)律師事務所
律師:徐衍修 方坤富
2、律師鑒證結論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本次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的資格、會議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股東大會規則》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寧波波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煒衡(寧波)律師事務關于寧波波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
寧波波導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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