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難擋賣家漲價 合肥326名業主“高興”當被告
◎每經記者 查道坤
作為中部城市的安徽合肥,從未想到會因為房價的快速上漲,而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據國家統計局5月18日公布的“4月70個大中城市住宅銷售價格變動情況”,合肥無論是新房還是二手房均領漲全國。而在此前,合肥二手房在3月時漲幅也位居全國第一。
二手房價格的快速上漲,也讓此前賣房的房主坐不住了,紛紛開始在執行合約的過程中選擇加價,由此帶來的買賣雙方的合同糾紛案件隨之增加。
根據合肥中院對外公布的數據顯示,今年以來,截至4月10日,合肥市區五家基層人民法院受理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數激增至326件,同比增長243.2%,被告的無一例外全部都是房主。
被起訴違約反高興
在合肥市機關單位工作的孫月,最近非常郁悶,原因是自己買了一套二手房,但卻因為這套房子,自己將走向法院的原告座位席。
據孫月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她今年1月在合肥的濱湖區購買了一套122平方米的二手房,每平方米的價格在9100元,剛開始買賣雙方并無意見,并且簽訂了買賣合同,“由于銀行貸款的問題,資金需要等一段時間才能下來,所以我一開始并沒有拿到房子,只是付了首付。”
然而,讓孫月沒有想到的是,原本在4月初應該拿的房,3月15日時卻被房主突然告知要在總房款的基礎上加價30萬元才能賣房,“我多次和房主強調,我們雙方是簽訂了合同的,應該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執行,這種加價是違反合同。”孫月說。
雖然孫月再三強調,但是房主卻拒絕交房給孫月,除非她答應加價30萬元。孫月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前后和房主溝通了將近10次,但是房主堅定了要加價30萬元才肯交房,萬般無奈之下,我才將房主訴訟至法院。”
不過,有意思的是,對于孫月的行為,房主還異常高興,因為在房主看來經過法院審判,頂多是賠償孫月的違約金,“房主之所以愿意賠償違約金,是因為合肥近段時間二手房價格瘋漲,漲價的金額遠遠比賠償的違約金要多得多,所以房主樂意購房者去法院起訴。”合肥房地產行業資深人士張斌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
據報道,合肥當地一名房產經紀人小韓表示:“前兩天我的一個客戶就遭到房主違約,原定90萬元成交,結果房主漲價到110萬元,付了約6萬元的違約金,最后房主還賺了14萬元。”
地產業內人士表示,面對這種情況,一方面購房者可以多交定金,加大房主違約成本,一方面可以盡快過戶。
正如上述所說,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以合肥濱湖區為例,目前新房的價格已經賣到約15000元/平方米,但是位置好的二手房價格已經超過20000元/平方米,與1月價格相比已翻了一番。
而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月、3月、4月“70個大中城市二手住宅價格指數”,合肥在其中的環比漲幅分別為6.3%,9.3%,6.8%,均列全國第一。
建議買家申請更多賠償
通過上述統計數據可以看出,合肥二手房價格已經連續三個月位居全國漲幅第一,可謂相當驚人。
對此,張斌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連續三個月漲幅位居全國前列,并且合肥濱湖和政務新區的二手房價格平均漲幅都在50%以上,最高漲幅已經超過100%,由此可見房主寧可違約也要加價賣房的原因。”
根據合肥中院對外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4月10日,合肥市區五家基層人民法院受理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數激增至326件,同比增長243.2%,被告的無一例外的全都是房主。
對此,合肥中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案情各有不同,且訴訟請求多種多樣,從案件實際審理情況看,買方訴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案件,絕大多數僅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支付了部分“定金”,但還沒有進入支付首付款、辦理按揭等實質性履行階段。賣方抗辯除提出房價上漲過大,導致合同顯失公平等理由外,往往還以房屋存在抵押、按揭或共有權人未簽字(如夫妻中的一方未簽字)等為由不愿繼續履行合同。
據中安在線報道,合肥中院研究分析認為:房價上漲有著多方面的因素,既反映了合肥近年來發展的成果,也體現了社會對合肥發展前景的看好。但二手房買賣惡意違約大量出現也會造成一系列不利后果,影響了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不利于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也不利于社會誠信的建設,出賣人因房價上漲而毀約的行為,對于社會誠信體系的建設也有著極大的損害。
不過,在律師孫皓看來,購房者除了根據合同約定獲得違約金之外,還應該爭取更多的賠償,他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比如之前的價格是100萬,現在市場價格漲到了150萬,那么買家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除了賠償違約金之外,也可以申請賠償這期間因為房價上漲給自己帶來的損失。”
歷年二手房市場大規模違約事件對比
●合肥違約激增
發生時間:2016年
原因:合肥二手房市場連續3個月環比漲幅全國第一。
數據:今年以來,截至4月10日,合肥市區基層人民法院受理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數同比增長243.2%,被告無一例外全是房主。
●深圳史無前例違約潮
發生時間:2015年
原因:自2015年深圳樓市新政實施后,深圳房價開始了長達一年多的瘋漲。
數據:據廣州日報報道,當年6月時,深圳中院進入訴訟階段的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超2000起,而深圳各區法院涉及二手房糾紛的案件,則數量已超過了6000宗。
●北京買家違約潮
發生時間:2010年
原因:因調控政策出臺看跌樓市和首付提高。
數據:在北京,違約協議中客戶違約的比例一度達到70%,這一數據與此前的情況恰恰相反。
資料來源:綜合廣州日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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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堅 SF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