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市“鐵公雞”根源在于公司治理
無紅可分那是上市公司的經營能力問題,有紅不分則是態度問題了。進一步講,也透視出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存在缺陷。毫無疑問,這兩方面在綠景地產身上得到了集中反映。
現金分紅作為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重要方式,是股東實現合理投資回報的有效渠道。長期以來,中國證監會亦為此做出了不懈的努力。早在2004年,證監會在《關于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就指出,上市公司應實施積極的利潤分配辦法。2006年發布的《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定,上市公司發行新股須符合“最近三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于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20%”。在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年報準則中也明確要求,上市公司應對報告期內盈利但未提出現金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司,詳細說明理由,同時說明公司未分配利潤的用途和使用計劃。今年為了鼓勵上市公司分紅,更是提高了再融資門檻,規定再融資公司最近三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于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此前這一標準為20%。
應該說,證監會的努力還是取得了一定的成果。2005年至2007年,實施現金分紅的上市公司比例逐年上升,規模逐年增加,現金分紅總金額也逐年創新高,這些都是積極的一面。但是,與國際成熟市場相比,國內上市公司分紅比率顯然還存在不足。
A股市場上既有像岷江水電因地震而遭受重大損失,卻為了履行承諾堅持分紅的上市公司,還有像佛山照明這樣的“現金奶牛”,但也有像綠景地產等16年來未曾現金分紅的“鐵公雞”。究其根源,問題還是出在上市公司的治理上。從某種意義上說,上市公司是否愿意分紅,是否回報其股東,亦是衡量其公司治理水平到底如何的一塊“試金石”。何況,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好與壞,還關系到其投資價值的高與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