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合格化妝品傷人,誰賠?(3)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8日 07:53 臺海網
焦點爭鳴 合格產品傷人,賠不賠? 商家:產品合格,無須賠錢 “民事案件不能上訴到高院,否則我們還會繼續上訴。”化妝品店的老板呂先生對記者表示自己并不服氣。無過錯怎么還要賠款?這個問題是商家最大的困惑。他說,阮小姐一個星期后臉就好多了,最后并沒有毀容。而自己的產品是合格產品,既然法院認為商家沒有過錯,怎么卻要賠錢呢? “醫院的藥品也可能產生過敏,可是第一次皮測沒問題,難道還要每次都做嗎?”當記者說到商家應盡的義務時,呂先生說皮測無疑是很重要的銷售環節。不過阮小姐前兩次使用這個產品沒有發生過敏,商家自然會做出沒有問題的判斷。除此之外,呂先生認為他們已經帶消費者上過醫院,付了治療費用,還自己配了藥給消費者服用,商家的義務他已經盡到了。 “我們并不在乎錢,只是覺得賠得冤。”呂先生說,如果不是因為沒有時間和精力,他會鍥而不舍地討個說法。不過呂先生也表示,他仍然會尊重法律,服從法庭的判決。 消費者:未盡說明義務,要賠 “其實我為這個官司花的錢,就不止2000塊!”阮小姐告訴記者。雖然現在臉上的過敏早已治愈,但阮小姐說,臉上還是留下了一些斑痕。 說到官司本身,阮小姐堅持認為,店家的說明義務沒有做好。她告訴記者,如果只是出現一點點小癥狀,她也許會算了,但是這么大面積的過敏,是個女孩子都不會甘心。阮小姐是做服裝生意的,自從臉上過敏后,都沒有心思開店了,整天想著怎么把臉上的過敏治好。 阮小姐認為,即使是合格的 上一頁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