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違法者養活執法者 “禁漁”罰了就不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9日 08:01 經濟參考報
8月下旬,洞庭湖春季禁漁開禁近兩個月,記者在東洞庭湖采訪時了解到,來自湘、鄂、贛等省的漁民并沒有往年豐收的喜悅,當地漁政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也面臨一些難言之隱。 記者了解到,春禁以來,洞庭湖生態環境不斷改善,漁業資源得到有效保護,魚的種類和產量都呈現恢復性增長。但由于漁政隊伍管理體制不順,漁政經費得不到保證,基本靠收取漁業資源增值保護費和漁民罰款維持運轉,出現違法者養活執法者的現象,洞庭湖漁業春禁工作難以為繼。 本報資料照片春禁六年 魚類資源逐年增加 洞庭湖是我國第二大淡水湖,也是白鰭豚、江豚、中華鱘等洄游性珍稀魚類理想的生長、交配場所。長期以來,在洞庭湖及其周邊水域,從事捕撈作業的有來自湖南、湖北、江西等9省56縣的8萬多名漁民。 多年來,人們認為浩淼的洞庭湖,為漁民提供了取之不盡的漁業資源。但現實卻給人們上了一課。由于當地漁民不合理捕撈,洞庭湖漁業資源受到破壞。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以來,洞庭湖漁業產量逐年下降,最低的2000年僅有400萬公斤,比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最高峰時期的650萬公斤下降了250萬公斤。據湖南省漁政部門監測,1964年普查時,洞庭湖區域尚有164種魚類,至今僅見110余種,且部分已瀕臨滅絕。 為了保護洞庭湖漁業資源,湖南省自2002年起實行禁漁,規定從這年起,每年的4月1日至6月30日,洞庭湖、長江湖南華容縣塔市驛伍馬口至臨湘市白沙洲183公里段,實行“漁船進港、漁網入庫、漁民上岸”。 湖南省自2002年開始,每年4月1日起,至當年6月30日止,是洞庭湖春季禁漁時節。“人要上岸,網要歸艙”,禁止一切捕魚行動。至2007年,洞庭湖春季禁漁已有6次。 禁漁以來,有關部門累計投放魚苗1億尾,洞庭湖的魚類資源逐年增加。6年禁湖,洞庭湖漁業資源逐漸復蘇,去年已回升到500萬公斤。 岳陽市畜牧水產局局長李天順介紹,近幾年,東洞庭湖經濟魚類種群數量增多,多年少見的鳳尾魚形成了魚汛,幾乎絕跡的洞庭銀魚密度增大,魚類個體也明顯變大。以往11月份退水季節,一度很少能見到的“江豬(江豚的俗稱)拜風”又再現洞庭湖,特別是在岳陽縣鹿角水域的煤炭灣和君山壕壩這兩個地方,一般都有20多只江豚在活動,多的時候有五六十只。 困難重重 禁漁舉步維艱 在寬闊的湖面上實行禁漁,難度可想而知。 禁令的落實,得靠各地漁政人員。“漁政人員待遇得不到保證,極容易出現違法者養活執法者的現象”臨湘市漁政站長李正新坦言。 記者在洞庭湖區采訪時了解到,漁政管理體制問題嚴重影響洞庭湖春禁工作的開展。湖南省畜牧水產局副局長王宇告訴記者,湖南現有漁政人員近1000人,洞庭湖區的常德、益陽、岳陽三地市級漁政部門是比照公務員管理的全額事業單位,但縣一級的漁政站僅為行政支持類事業單位,經費沒有納入全額預算,職工工資福利全靠收取罰款和漁業資源增值保護費。 岳陽縣轄東洞庭湖面積210萬畝,是湖南省春禁工作的主戰場。岳陽縣漁政管理局局長李石禮介紹,全局在編人員71人,政府每年僅撥款26萬元,名義是差額撥款,實際是自負盈虧,基本上靠自收自支。他們的收入來源首先靠漁業資源增值保護費,漁民領捕撈證,按捕撈量收取;其次是向漁民收取罰款。目前,這個站還負債80多萬元。 記者在位于洞庭湖西岸的常德市和南岸的益陽市采訪時也發現,由于漁政人員的編制得不到解決,經費得不到保障,他們基本靠漁業資源增值保護費和漁民罰款維持運轉。正因如此,漁政人員在執法過程中,難免出現以罰代法現象,影響執法客觀公正。 水域污染嚴重,也直接影響春禁工作效果。今年以來,湖南省關停了洞庭湖區234家污染的造紙企業,但由于造成污染的不僅僅是造紙廠,洞庭湖污染現狀不容樂觀。今年4月下旬,洞庭湖城陵磯水域連續幾天出現大面積死魚現象,漁政執法人員檢查得知,主要是東洞庭湖的一家乙內酰胺生產企業和制藥企業排污所致。 禁漁期間,部分漁民生活得不到保障,違禁捕撈事件時有發生。岳陽市永濟鄉擂鼓臺村漁民馬小華,母親70多歲,兩個孩子上中學,他家世代在長江邊上捕魚為生。但因為一直未入低保,也沒有困難補助,禁漁期間只能借錢度日。 益陽市畜牧水產局副局長鐘星明透露,今年春禁期間,南縣漁民人平月補助僅21元,連最基本的生活都得不到保障。部分漁民生計無著,不惜鋌而走險,下湖違禁捕撈。 僅以地處東洞庭湖的岳陽市為例,據不完全統計,今年共查處違禁案件31起,處罰48人。 漁政人員應納入公務員管理 漁政管理體制問題是影響洞庭湖春禁工作的首要問題,湖南省畜牧水產管理局負責人認為,漁政人員代表國家執法,是國務院規定的13種穿制服的人員之一,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漁政人員應納入公務員管理。 一些來自基層的漁政管理人員也呼吁,要保證春禁期間的經費投入。他們反映,這些年來,湖南省沒有給漁政人員撥過春季禁漁專項經費。他們認為,專項經費得不到保證,日常經費又不夠,還得靠罰款來籌,因此,漁政執法人員不得不靠罰款度日,很容易出現“以罰代禁”、“罰了不禁”的現象,失去執法的公正性、嚴肅性,也使禁漁效果大打折扣。 洞庭湖部分漁業水域工業污染嚴重,直接造成漁業種類減少,產量下降,常德市畜牧水產局副局長鄒如輝認為,保護洞庭湖生態資源,春禁只是治標,解決水質問題才是治本。 針對春禁期間部分漁民生活得不到保障的問題,一些漁政人員建議,對漁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困難補助要以政策形式制度化、長期化,確保漁民無后顧之憂。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