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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導致方便面漲價中國分會等涉嫌違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7日 06:34 四川新聞網-成都日報
四川新聞網-成都日報訊: 記者16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督檢查司經過立案調查,認定“世界拉面協會中國分會”(又稱方便面中國分會)及相關企業涉嫌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違反價格法,責令其立即改正錯誤,并將依法作出進一步處理。昨日方便面中國分會已發布公開信向消費者致歉。 基本事實: 召開峰會決定集體漲價 2006年12月26日,方便面中國分會在北京召開一屆八次峰會,研究棕櫚油和面粉漲價引起的企業成本增加問題。會議商定,高價面(當時價格每包1.5元以上)、中價面(當時價格每包1元以上)和低價面(當時價格每包1元以下)漲價的時間和實施步驟。 2007年4月21日,方便面中國分會在杭州召開一屆九次峰會,再次研究方便面調價日程。會議明確了調價幅度和時間,高價面從每包1.5元直接漲到1.7元,計劃6月1日全行業統一上調。 2007年7月5日,方便面中國分會又一次在北京召開價格協調會議,部分企業決定從7月26日起全面提價。7月23日,該會負責人接受媒體采訪,公布了漲價消息,社會反響強烈。 認定結論: 構成操縱市場價格行為 國家發改委認定:方便面中國分會多次組織、策劃、協調企業商議方便面漲價幅度、步驟、時間;印刷會議紀要在《中國面制品》雜志刊發,向全行業傳遞龍頭企業上調價格的信息;通過媒體發布方便面漲價信息,致使部分地區不明真相的群眾排隊搶購。上述行為,嚴重擾亂了市場價格秩序,阻礙了經營者之間的正當競爭,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此外,方便面中國分會在接受調查后,通過媒體發表不實言論,否認串通漲價事實。 方便面中國分會和相關企業的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七條“經營者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第十四條“經營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第十七條“行業組織應當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加強價格自律”的規定,以及國家發改委《制止價格壟斷行為暫行規定》第四條“經營者之間不得通過協議、決議或者協調等串通方式統一確定、維持或變更價格”的規定,已經構成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 處理意見: 改正錯誤撤銷漲價內容 國家發展改革委責令方便面中國分會立即改正錯誤;公開向社會作出正面說明,消除不良影響;宣布撤銷三次會議紀要中有關集體漲價的內容。對方便面中國分會和相關企業的串通漲價行為,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深入調查,并依法作出進一步處理。 協會回應: 承認違法向消費者致歉 另據了解,16日下午“方便面中國分會”已經發出了致廣大消費者的公開信,承認他們的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的有關規定,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此向廣大消費者表示歉意。他們表示,將嚴格執行國家發改委提出的整改要求,倡導行業內企業努力提高生產效率,盡量消化成本上升帶來的壓力,認真維護消費者權益,力保方便面市場價格的穩定。 綜合新華社、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央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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