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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企業聚京再議郵政法第九稿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8日 03:45 東方早報
非郵政企業力爭縮小郵政專營范圍以保證自己的利益CFP資料 早報記者 汪蕊 實習生 程成 雖然《郵政法》(修訂草案)已經九易其稿,但圍繞郵政專營范圍等的有關討論仍在繼續。昨日,由中國國際貨代協會主辦的“快遞物流業法制建設座談會”在京舉行,部分國有、外資、民營快遞企業對《郵政法》修訂稿第九稿提出了一些建議和意見。信息產業部政策法規司人士出席了會議。 郵政專營范圍“待研究” 由于爭議很大,《郵政法》的修訂工作持續了十幾年但至今沒有結果。在之前八個討論稿的基礎上,今年5月24日,有關部門拿出了第九稿(也稱“5月24日稿”),并于6月13日召開會議,聽取企業意見。 不過,對于非郵政企業最為關心的郵政專營范圍,第九稿寫著“待研究”,這引起了部分快遞企業的擔心。昨天出席會議的一位民營快遞企業代表表示,“據我了解,這個‘5月24日稿’可能要在8月底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機構審議。我認為立法應該要透明,我們應該有權知道這個郵政專營范圍。” 上海市郵政管理局相關負責人昨日告訴早報記者,據他了解,在6月13日將“5月24日稿”發給大家討論的時候,相關的郵政專營范圍確實在研究中。6月13日聽取意見會議上邀請了上海申通快遞、圓通快遞等6家具有代表性民營快遞企業參與,這說明有關方面很希望可以聽取非郵政企業的意見。 民營快遞建議縮小專營 郵政專營范圍是《郵政法》修訂的討論焦點。非郵政企業希望能盡量縮小郵政專營范圍,以保證他們的利益。 去年的《郵政法》修訂第八稿中,曾將郵政專營范圍由第七稿的單件重量350克以下降到了150克以下,但部分快遞企業希望能進一步降到50克之下。 對于“待研究”的郵政專營范圍,2004年進入快遞業的國內貨代巨頭中外運空運股份公司副總經理唐志蘭在昨天的會議上建議,信件的寄遞業務由郵政企業專營,但是單件重量在50克以上或送達同一地點超過國家規定資費標準5倍以上的信件的快遞業務除外。出席會議的一位研究人士也表示,目前很多國家是按照重量和資費雙重標準來規定郵政專營范圍的。 與此同時,民營快遞企業也希望將商業信函排除在郵政專營范圍之外。在2003年的《郵政法》修改稿第五稿中,曾規定合同文本、產品目錄、產品說明、廣告單、宣傳單、運輸提單、期票、匯票、航空運輸憑證等企業之間的商務往來信件不屬于專營范圍。但這一規定在之后的郵政法修訂稿中不再提及,這也意味著,一般只有30-50克重的商業信函也有可能被納入郵政專營的范圍。民營快遞公司稱,商業信函占據其業務量的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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