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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莫問出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7日 08:55 中國經濟時報
■王琳 上海市第二屆十大“平安英雄”的評選已于8月啟動,與去年的首屆十大“平安英雄”評選不同的是,候選對象已由“廣大市民”變成了“廣大公民”。上海市委政法委秘書長王教生于此間對記者表示,“近年來,上海數百萬外來務工者中,涌現出了許多見義勇為、舍生忘死的英雄,他們絕不能缺席‘平安英雄’的評選。”(新華網8月6日) 從“市民”到“公民”的一字之改被認為是“平安英雄”評選理念深化的折射。顯然,之前“市民”并不作“市民社會”的“市民”之解,而是“城市居民”的簡稱。于當代中國,“市民”是與“農民”相對應的概念。侯選對象限定在“廣大市民”,則無疑將這個城市的外來人口全部排斥在外。若一位來滬打工的農民做出了不凡的英雄事跡,按上海首屆“平安英雄”的入選條件,這位非上海市民將無法成為“平安英雄”。如此狹窄的“英雄認同”足以令我們這些非上海市民“英雄氣短”了。 說到英雄的評定,大約每個人都有自己打心底里認同的“英雄”。筆者并不否認在民間存在著英雄評判上的標準多元。但若由政府來主導“英雄”的評定,則必須有一個公允的尺子。否則,本要“褒揚義舉,弘揚正氣”的英雄評選就可能因標準的不公而無法達成預期的目標。 “英雄”評選的是人,但標準卻依賴于這人做的事。同樣是路遇不平或路見危難,相助還是不相助,并不取決于戶籍、學歷、年齡、職業、宗教等身份標識,而只取決于具體的人。這人出手相助了,我們認為堪稱英雄。一樣的境況,一樣的英勇,當然不能因為是市民做了就是英雄,而農民做了卻不是。戶籍沒能阻擋英勇之士成就英雄之舉,也不應成為事后評判上的身份障礙。 僅僅因為英雄是外來工或不具備市民的資格,就剝奪其英雄的榮譽,這是根深蒂固的“城鄉二分法”在英雄評選中的自然流露。基于“平安英雄”評選的公眾關注度,主辦方及時汲納民意,不再將“英雄”捆綁于特定的戶籍之上,這種進步固然值得認可。而支撐這次不當英雄評定標準的“城鄉二分法”還有無流露在行政管理的其他方面,是我們更應該去關注的。 “英雄莫問出處,富貴當問緣由。”與中國城市的繁華及城市化進程相伴隨的,是農村、農民利益的讓渡。在城鄉二元經濟結構之下,農村的資源被一種帶有嚴重偏向的制度通過種種不等價交換方式,持續地支援了城市的發展。國家有限的財富所投放的公共服務設施絕大多數均以城市為服務對象。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目標的確立,市場在資源配置資源過程中的基礎作用不斷加強,社會原有的穩定結構被打破,農民安土重鄉的觀念在市場的沖擊下迅速向外出打工轉變,并紛紛“漂”向于城市。農民工進城并非農民的宿命,而是制度安排使然。城市受益于這種制度安排而變得繁華富足,作為市民理應存感恩之心,城市管理者更應在此認知之下對進城的農民行公平之事。 市場經濟時代的社會發展,迫切需要農民與市民的平等。城鄉二元分割制度以及在此制度之下的福利分配機制(包括類似于“英雄評定”等榮譽分配),已越來越不適合社會公正與公平的建立。今天,有著農村戶口的“農民工”還在繼續為城市服務,與城市共榮,他們同樣是城市的主人。這是城市管理者在舉行任何一項公共活動,或作出任何一項公共決策時,都必須牢牢記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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