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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閩京CPI上漲水平最低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1日 01:20 新京報
報告要點 2006年物價飛漲,但是福建和北京的居民可能感受得并不明顯。據央行上海總部統計,去年福建和北京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上漲水平最低,分別為0.8%和0.9%。 2006年,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居民消費價格增長總體較為平緩,其中共有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居民消費價格指數高于101.5的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山西、西藏、四川和重慶4個省市的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上漲最多,分別為2.0%、2.0%、2.3%和2.4%。福建和北京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上漲水平最低,分別為0.8%和0.9%。 與上年同期相比,共有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漲幅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或持平,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回落幅度在1個百分點以上。 本報記者 蘇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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