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五元官司:以法律考量權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0日 16:18 中國產經新聞
文/本報記者 江平 和諧社會,需要法律的公正公平,需要公民法律意識的提升。7月20日,北京市民趙建磊狀告北京市首都公路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要求退還5元高速過路費。 顯然,趙建磊是為著這5元錢與公路公司打官司,更是為著討一個“說法”。這場官司之所以引起關注,在于它具有非典型性。每天通行在京石高速上的車輛成千上萬,他們與趙建磊一樣都繳了費,全國數萬公里的高速公路,都在夜以繼日地不停地收著費。這些費繳的是不是合法,這些路費是不是收的合理?趙建磊這5元錢可能會成為地中海的蝴蝶,扇起疑問的微風。 趙建磊打官司的起因是受7月6日一條“京石高速還完貸款仍在收費”的新聞影響。該報道稱人大代表李淑媛發現京石高速北京段收費已還清貸款并有5.85億結余,據此發出停止收費的呼聲。三天后,趙建磊就經過京石路被收了5元的過路費。趙建磊說,京石北京段的收費行為涉嫌違法。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律法規條例就是社會生活運行的規和矩,它是嚴肅的、神圣不可侵犯的。趙建磊之所以為著區區5元錢敢以一個市民的身份,向由交通主管部門成立的、財大氣粗的公路公司“叫板”,就是有法律這個武器給他撐腰。法律的本意是規范執行者的行為,就是說,法不僅僅是管平民百姓的,更是管政府行政人員的。 當然,法治化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完善的。趙建磊這5元官司,至少讓我們看到三點希望:一是實現法治化的群眾基礎在不斷加強。今天趙建磊能為5元錢打官司,明天李建磊、王建磊也會為5元、50元打官司、討說法。這不是“矯情”、不是認死理,是以法律維護自身的權益正被社會被群眾接受和運用的必然結果。二是豐臺區法院能正式受理,本身就值得贊揚。這說明司法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能享受法律文明帶來的蔽護。三是趙建磊無論官司輸贏,他都是勝利者。因為,法律挑戰權威,他是一個執劍者。有他或者更多人的敗訴,總會換來一次勝訴。 這5元錢,考量著法律的威嚴,挑戰公路管理部門職權的威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