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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能源稅開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3日 09:55 中國經營報
迄今為止國內最權威的一個關于能源稅的研究報告即將于近日出爐。 “初步設計每噸標準煤征收70~100元能源稅,大概3~4年后執行。能源稅方案出臺后,首先受到沖擊的將是高耗能行業。估計一大批中小規模、技術落后的冶煉廠會倒閉。”7月17日,該項目負責人、國家發改委能源所能源系統分析中心主任姜克雋對記者表示。 政策應在公布之前先影響消費方式 這份名為《中國能源稅體系設計和實施方案研究》的報告,由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清華大學共同完成。美國能源基金會作為一家NGO組織,為項目提供了必要的經費。 據悉,項目早在2005年即已啟動,啟動背景在于中國越來越嚴峻的能源形勢和減排壓力。2005年,中國一次能 源消費量占世界能源消費總量的14.8%,是僅次于美國的第二大消費國。2000年~2005年,中國一次能源消費量年均增長率高達9.99%,同期,世界年均增長速度僅為3.08%。中國在“十一五”規劃中也表示,到2010年單位GDP要比2005年降低20%。 姜克雋是國內著名的能源模型研究專家,他表示,能源稅牽涉面很廣,例如對國民生產總值、國家競爭力可能造成的影響,對產業結構和節能的促進作用,對低收入人群可能造成的影響,這些都需要提前進行系統性研究。同時,政策的信號作用也應該盡早公布出去,讓政策效應提前影響消費方式的選擇。據介紹,在他們的政策建議章節,燃油稅作為能源稅的一個品種將在今年底實行。在此基礎上,3~4年后推出能源稅。再經過3~4年,推出碳稅,即根據二氧化碳排放量征稅。 外部成本內在化、外部收益內在化 談到能源稅的設計思路,姜克雋表示,稅收主要是為了解決外部性問題,污染則是外部性的一個典型表現形式。能源稅設計的初衷,就是為了讓環境損害者將其活動的社會成本考慮進來,納進私人成本中。 方案最終對能源稅的定義是一種消費稅,即向能源消費者征收的與能源使用有關的稅。因為能源消費者過于分散,因此能源稅將采用由能源生產企業代繳的方式。征稅對象為能源生產企業,如煤炭、石油、電力、天然氣行業。進口能源則在海關代征。 研究表明,征收能源稅對未來能源需求的抑制作用非常明顯。到2010年,假設稅率為50元/噸標煤,則能源需求下降6.3%,約節能1.26億噸標煤。到2030年稅率為120元/噸標煤時,能源需求將下降16.2%,約節能4億噸標煤。 至于征能源稅對GDP的負面影響,姜克雋表示非常有限。2010年征收能源稅時,與基準情景相比GDP損失為0.4%,2030年下降為0.36%。 姜克雋強調,為了不增加企業或消費者的負擔,能源稅政策應逐步推進。未來能源稅占總稅收的比例較小,其主要目的應以鼓勵節能、調整產業結構為主。據估計,到2030年中國能源稅總額為5000億元,估計為當時稅收總額的5%。這一比例與其他國家相比并不算高,例如芬蘭目前能源稅收入已占全部稅收的9%。 中國經營報記者: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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