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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空調,用你真的好累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 04:15 浙江日報
編者按:天氣熱了,空調也賣火了。但讓人遺憾的是,不少商家在忙著賺錢的同時,卻把消費者的權益丟到了一邊。本報“報網零距離·消費氣象站”欄目從7月初推出空調服務投訴征集以來,接到了不少網友和讀者的投訴,反映空調質量、售后服務方面的種種問題。對那些網友反映強烈、侵害消費者權益比較嚴重的案例,本報記者進行了追蹤采訪。從今天起,本報將陸續刊登這些報道,并在適當時候請本欄目的“專家顧問團”介入,一起幫消費者討個公道。 70歲的李望昌先生向本報投訴:家中有一臺三星柜式空調,是2003年7月購買的,在廠家承諾的3年保修期內壞了6次。對產品大失所望的李先生要求更換機器,但三星方面對這樣的問題機器仍然只肯修理,不肯退換。在記者和相關部門介入后,幾經周折協調,三星北京總部總算答應給李先生換機。 屢修屢壞的空調 李望昌說,空調是2003年7月7日在杭州大廈買的,當年9月就不制冷了,維修部來人加了氟利昂,好用了。2004年7月,空調又不制冷了,維修部又來修,一年里就壞了兩次。 原以為空調修好就沒事了,沒想到到了2005年2月,空調光制熱不吹風。維修部來人更換了電容器;當年7月,空調又不制冷了……就這樣,打從這臺空調進了家門,維修人員也就成了李家的常客。從2003年7月到2006年7月,三年保修期內,這臺空調總共壞了6次,修了6次。 今年夏天,空調不制冷的老毛病又犯了。李望昌再也無法相信空調能修好的承諾,于6月29日向北京的三星總部寫信反映了這個問題。他認為機器總是出現相同問題,是質量有缺陷,要求更換機器。但7月13日上午,三星北京總部打來電話,表示“修可以,換不行。” 終于得到換機承諾 7月13日,記者聯系了下城區消保委,工作人員立即開始了解情況。消保委聯系了杭州大廈客戶投訴中心,經投訴中心協調,三星杭州售后服務部當日向中心承諾給李望昌換機。 16日中午,記者致電三星電子北京總部,接話員查詢后,表示李先生投訴的情況屬實,相關負責人正在處理。但當天下午,記者聯系三星杭州維修部時,維修部負責人表示:他們已向總部提交了換機報告,但無法承諾最后是否能夠換機。該維修部只有去年一次維修記錄,無法查實過往記錄,就算情況屬實,客戶在保修期內沒有提出換機,現在提出也過期了。 開始承諾換機,現在又推脫,有這樣對待消費者的嗎?好在此后不久三星北京總部回復:同意給李先生換機。維修部的態度這才轉變過來,表示會仔細與客戶商量換什么型號空調的問題,一定負責到底。 浙江星韻律師事務所律師朱煒說,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5條,如果產品“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經營者應負責更換或退貨”。朱律師說,只要產品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無論是保修期內還是保修期外,經營者都要負責產品的更換或退貨,這是經營者不可推卸的責任。 李望昌家的空調能不能更換成功?本報將繼續關注。 (本報杭州7月17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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