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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頻發影響五大行形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6日 01:51 中華工商時報
上半年案發53件涉案金額3.85億發于基層根在上面 中國銀監會日前召開了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案件防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會議通報了工、農、中、建、交5家國有大型商業銀行上半年案件情況:5家銀行共發現案件53件,同比下降58%;百萬元以上案件數量為18件,同比下降51%;涉案金額為3.85億元,同比下降69%;風險金額為3.64億元,同比下降52%。 與此同時,會議還透露,各家銀行上半年成功堵截了111起案件,防范案件損失金額4.5億元。各行還加大了陳案查處和自查發現力度,上半年共查處2005年以后的陳案36件,占案件總數的67%,累計自查發現案件32件,自查發現率60%。 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強調,雖然這5家銀行案件防控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但還是要從維護改革發展成果的高度來認識案件問題。他指出,已經股改的4家銀行以良好的業績和全新的姿態走進國際大銀行的行列,農行也正在進行股份制改造,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正向好的方向發展。但各行頻發的大、要案已成為影響銀行形象的大問題。因此,各家銀行要正確認識案件形勢,準確把握案件發展趨勢,對新出現的案件和反復發生的同質同類案件,要加強防控力度,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方案,防患于未然。 目前銀行案件一個重要表現是各家銀行合規文化建設不夠到位。劉明康指出,案件雖然發生在基層,但根子在上面。因此,各家銀行一定要做到“了解你的客戶”、“了解你客戶的業務”、“了解你的部下”,一定要建立對案件責任人的懲誡制度。一是建立“賠罰”制度。要建立賠償制度,要求員工因違規、失誤造成的損失按規定賠償;要建立案件責任人處罰制度,使違規、作案的成本大大高于作案獲得的非法收益;二是建立“走人”制度。對案件責任人和相關知情人撤職或除名,不能姑息養奸;三是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對各種案件線索要及時向司法機關報告和移送,不能讓犯罪分子逍遙法外。(6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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