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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25日起可全國通用 異地使用限額50萬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6日 07:18 荊楚網-楚天金報
荊楚網消息(楚天金報)記者席韶陽報道:昨日起,全國所有地區的支票可以互通使用了。這意味著今后,全國各企事業單位和居民個人簽發的支票可以實現全國互通使用,湖北省內任一出票人不僅可以簽發支票給國內任一地區的收款人,也可以接受來自國內任何地區的支票。 支票是我國使用最廣泛的非現金支付工具之一,但以前由于我國支票基本上只能在同一城市內使用,因此,有跨區域經濟往來時,往往只能選擇匯兌、銀行匯票、商業匯票甚至現金等支付方式,極不方便。 為防范支付風險,人民銀行規定,目前異地使用支票的金額上限為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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