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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乙醇將被叫停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3日 11:34 中國產經新聞
可再生資源生產實行配額制 糧食乙醇將被叫停 本報記者 嚴娟娟報道 6月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下稱《規劃》,要求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加快水電、太陽能、風能、生物質發電、沼氣的開發利用。并對可再生資源的生產首次實行配額制。而在6月9日的“中國生物燃料乙醇產業化發展戰略研討會”上,一政府官員向媒體透露,中國將停止在建糧食乙醇燃料項目,在不得占用耕地,不得消耗糧食,不得破壞生態環境的原則下,堅持發展非糧燃料乙醇。 配額制抬高門檻 該規劃強調,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對于保障能源安全、保護生態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要把發展可再生能源作為一項重大戰略舉措,切實抓緊抓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加快水電、太陽能、風能、生物質發電、沼氣的開發利用。 總的目標是,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重,解決偏遠地區無電人口供電問題,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推行有機廢棄物的能源化利用,推進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產業化發展。 頗為引人矚目的一個亮點是,該規劃首次提出了可再生能源生產的配額制,強制要求能源企業在其所生產銷售的能源產品中,可再生能源要占一定的比例。 根據估算,我國可再生能源每年的可獲得量至少相當于70多億噸標準煤,是目前我國年煤炭產量的3倍。但是目前我們開發使用的量還不足1/10。 以大型火力發電企業為例,配額制規定,在2010年前,企業必須發展一定數量不燒煤炭的發電機組,所占的比例必須達到5%,到2020年企業用可再生能源發電的裝機要達到10%。達不到標準的企業將受到相關政策的制約。可再生能源主要是指,風能、太陽能和以秸稈為主的生物質能等等。 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可再生能源處處長史立山表示:“國家通過市場的配額制約所有的大型的能源企業和電網企業,必須要生產和銷售一部分的可再生能源,來給可再生能源發展提供一個必要的市場。” 乙醇生產不能與人爭糧食 在6月7日審議并原則通過該規劃的會議上強調,要科學規劃,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有序開發,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大量消耗糧食,不得破壞生態環境。 這一說法得到了一政府官員的確認。該官員向媒體表示,1999年,吉林燃料乙醇有限公司、黑龍江華潤酒精有限公司、河南天冠燃料集團和安徽豐原燃料酒精股份有限公司成為國家首批燃料乙醇定點生產企業。除了上述4家用糧食生產乙醇以外,政府將不得再批準新建項目。而這四家政府也將下發文件強調其逐步轉入非糧替代能源。 據了解,至2005年年底,這4家企業規劃建設的102萬噸燃料乙醇產能全部達產。而該規劃的出臺無疑收緊了其有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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