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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表決拆遷與否行不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0日 23:04 北京商報
決定酒仙橋地區危改工程的投票,9日深夜統計出了結果,僅僅44.78%的居民同意按開發商提出的意見進行危改。這個號稱北京規模最大的危舊房改造項目,能否進行依舊未知。 其實這個結果是可以預料到的,因為,以投票的方式決定酒仙橋地區拆遷,無論從情理還是法理上都行不通。投票決定的辦法,實際上是少數服從多數。但是投票表決的運用范圍是有限的,應該是適用在那些結果對自己都不會造成損失的事情上,比如選舉官員,如果最終中選的人不是投票人支持的,但候選人一般不會成為選舉人的敵人,而且候選人還要積極治理社會。 如果酒仙橋地區的房屋產權都歸集體,投票決定也許是好辦法。但是,5473戶居民組成結構復雜,一部分房屋屬于私產。就在投票當日,酒仙橋十街坊的部分居民拒絕投票,理由是,他們認為自己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通過這樣的投票方式決定拆遷與否不合理。 酒仙橋十街坊擁有房屋產權的居民,大多是退休的老職工,這些房子都是他們的私產。他們認為,如果多數人同意,他們就必須搬走,這樣他們的私有財產將受到侵犯。通過這樣的投票方式來決定他們的去留是不合理的。 10月即將施行的《物權法》明確規定,公共財產和私有財產受到平等保護。“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拆遷涉及到酒仙橋居民的私有財產,受到法律的平等保護,并不適合投票決定的方式。拆遷需要由組織危改的政府或獲得開發權的開發商,與所涉及的民眾逐個協商、談判,以確定合理的拆遷協議。這樣,也許能得到各家滿意的結果。 謝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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