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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問題投訴居首銷售陷阱需提防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7日 10:24 天津日報
對離譜促銷多打問號 今年“五一”期間,不少商家紛紛推出各式促銷活動,其宣傳廣告令人眼花繚亂。商家的這些讓利銷售,客觀上給消費者帶來一定實惠,但并不是所有的促銷都規范誠信,有些仍帶有虛假成分。如某商家打出“在XX電器消費滿2660元贈送一臺DVD或洗衣機,消費滿3000元再加送一臺名牌洗衣機”。5月1日,消費者張某為買冰箱又白得名牌洗衣機,便不惜以3180元價格在該電器門店購買了一臺冰箱,但消費者只得到一臺普通洗衣機,廣告上承諾的再加送名牌洗衣機卻沒有兌現。通過長時間交涉,商家最后只多贈送3個沙發靠墊。 預收款背后藏“貓兒膩” 消費者反映,現在有的電器商家在收完貨款后,不但不及時送貨,而且過了一段時間后才告知商品沒有現貨或產品已經停產,使消費者非常無奈。今年3月,劉女士在一電器店看中一臺電視機,商家告訴劉女士先交全款,爾后隨時可以送貨。付完貨款后,劉女士在家等了多日仍不見送貨,結果一直拖到5月下旬才被告之此商品已經停產,如果確實需要,可以挑選其他產品。這個月因預收款后不按承諾送貨、送貨商品有質量問題或告知沒貨和停產的投訴有52件,占家電售后服務類投訴的13%。經市場調查了解,經銷商這樣做的目的:一是有的利用預付款方式鎖住消費群體;二是有的經銷商因流動資金短缺而靠此來融資;三是以退款手續繁雜或拖延退款時間誘使消費者再購買其他商品;四是個別商家借此兜售二次翻新和換退貨商品。在此,12315中心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商品需交預付款時,應要求經營者在收款單上注明送貨時間和違約責任。對明知已經停產的商品,經營者仍要收預付款的,可向工商部門投訴和舉報。 購買電動車問清能否上牌 自2006年8月15日,市公安交管部門發出電動自行車管理通告后,這段時間共接到反映電動自行車不能上牌問題有45件。其原因是,該通告規定,從2007年6月1日起,對超速、超重和不符合天津地方五項技術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不予上牌照。由于有些消費者在購買電動自行車時不熟悉交通法規,也沒有查詢有關上牌電動車的管理目錄,再加上有些經營者在銷售管理目錄以外的電動車時不對消費者進行告知或明示,因此造成購買電動自行車后無法上牌照。所以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電動車前,應通過多方查詢弄清自己所選中的車型是否符合上牌照標準。目前已批準上牌的90余種車型完全可以滿足消費者選擇。如果打算在市區道路騎行,選購的電動自行車應盡量在管理目錄之列,否則將會給消費者帶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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