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數字彩電出口 遭遇專利門檻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7日 06:16 中國質量新聞網
筆者日前獲悉,10余家中國知名彩電廠家組成的談判聯盟與美國先進制式委員會(ATSC)數字電視專利費問題的談判,目前仍然無法達成協議。參加談判的中國企業表示:對方要價太高,我國企業出口成本將被迫提升,對美彩電出口的前景似乎“兇多吉少”。在今年的第101屆廣交會上,也出現了各彩電廠商由于無法明確數字電視的專利費而不敢接美國訂單的局面。 據了解,根據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的規定,自2007年3月1日起,出口到美國市場的電視必須是數字電視,同時13英寸以上的電視必須符合ATSC標準的技術規范。而要想達到ATSC標準的相關技術規范,就不得不使用到ATSC會員企業的相關專利。 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家電行業部主任于治璞指出,美國實行ATSC標準后,我國彩電企業究竟要付多少專利費還沒有確定。而且,幾乎所有的中國彩電企業都不是ATSC的成員,能夠與美國專利持有人互換、抵消的專利相當有限。ATSC標準已經成為擺在我國家電企業面前的一道很難跨越的門檻。 張海志 竇新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