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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七措施防控高致病性豬藍耳病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6日 10:44 中國產經新聞
本報記者 史晨生報道 農業部日前召開會議,部署全國高致病性豬藍耳病防控工作。會議要求,各地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堅持“加強領導、密切配合,依靠科學、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斷處置”24字防控方針,把高致病性豬藍耳病防控作為當前工作重點抓緊、抓實、抓好。 農業部強調,當前要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抓好疫苗生產和供應工作。目前國內12家疫苗生產企業要抓緊安排新型疫苗生產。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要向企業派出監督員駐廠監督,與企業共同組織好疫苗生產和質量檢驗。根據目前各企業生產安排情況,要確保疫苗盡快投入使用。獸醫局、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和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要進一步明確各自任務、密切配合,加強疫苗質量監管,確保疫苗質量。 二是做好重點地區免疫工作。免疫是控制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的有效措施。已發生疫情和分離到病毒地區要做好豬藍耳病免疫工作,盡快建立起有效免疫屏障。在新型疫苗供應尚不能完全滿足情況下,各地要把種豬和母豬作為免疫重點,有效保護養豬業生產能力。 三是加強養殖場綜合防控工作。各地要指導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建立免疫、衛生消毒、病死畜禽和糞污無害化處理等防疫制度,規范養殖行為,提高防控水平。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要實行封閉管理,禁止收購畜禽及產品等閑雜人員進入。對散養生豬,要加強高溫季節防暑降溫和消毒滅源工作。 四是加強檢疫監管。加強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工作,強化生豬調運、交易和屠宰等環節的執法監督工作,強化免疫標志管理。嚴格對病死豬采取“四不一處理”處置措施,即不準宰殺、不準食用、不準出售、不準轉運,對死豬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嚴禁運輸、加工、經營病死豬及其產品,維護市場正常秩序。加強流通環節監管,堅決防止疫情跨區域擴散蔓延。 五是加強疫情監測和報告工作。進一步嚴格疫情報告制度,要把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納入疫情快報范圍。一旦發現可疑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疫情,要加快診斷工作及時確診。各地要組織好豬藍耳病變異病毒集中監測,6月底前務必完成。同時,加大生豬疫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力度,做好預警預報工作,及時發現疫情,消除疫情隱患。 六是強化督察和突發疫情應急準備工作。對重大動物疫病定點聯系制度各工作組要會同省獸醫部門加強督促檢查,認真落實各項防控措施。指導各地進一步完善防控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等重大動物疫病應急預案和應急工作程序,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和物資儲備。確保一旦發生疫情,做到有效組織、快速反應,防止疫情擴散蔓延。 七是加強科普知識宣傳。要加強高致病性豬藍耳病防控知識宣傳,組織專家深入疫區和生豬主產區,積極開展防治技術咨詢、技術交流和培訓活動。盡快編制疫苗使用手冊和宣傳資料。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宣傳有關政策措施,宣傳有關科普知識,提高廣大人民群眾防疫意識。 高致病性豬藍耳病防控工作時間緊迫,任務艱巨,責任重大。農業部要求各單位要加強領導,統籌安排,密切配合,落實責任,全力以赴抓好疫苗生產,要把免疫這項基礎性工作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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