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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律的東西留給法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6日 07:31 北京日報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定會加倍全報。” 如果說這是一部武俠劇中的臺詞,或許不足為奇;但如果出現在一家知名企業正式對外發布的聲明之中,不僅少了幾分理性,反而平添了幾分荒誕的意味。“四面楚歌”之中的娃哈哈集團正是采取了這樣一種近似荒誕的方式,對曾經的合作方達能發出了詛咒。 但是這種咒罵似乎并未收到娃哈哈所期待的效果。對比娃哈哈發表的這張感情強烈,近乎“控訴”的聲明,達能方面依然理性得像一塊冰。無論是起訴的時間、地點還是起訴的原因,都寫得清清楚楚,而且通篇沒有一句攻擊性語言。反觀娃哈哈,在全篇的謾罵之中,卻讓觀者有“不知所云”之感。 在一個有著競爭機制的商業契約社會,合作雙方的爭端理應在會議室里或者法庭上去解決,而不是把公眾輿論當成籌碼,向對手,甚至是法律施加“宿命論”色彩強烈的道德壓力。 就把法律的東西留給法律吧。 RJ200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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