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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板公司年報披露有新要求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 08:54 每日新報
新報訊【記者 王偉】隨著滬深股市上市公司2006年年報即將披露,對于三板市場的年報披露日前也有了新要求。 日前,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出通知,要求各主辦券商切實做好股份轉讓公司2006年年度報告披露工作。股份轉讓公司應于今年4月30日前完成年報的編制、報送及披露工作,且不得晚于2007年第一季度報告的披露時間。 對于股份每周轉讓5次的股份轉讓公司,在其年度報告披露后的10個工作日內,發布對該年度報告的分析報告。 通知還要求,對不能按時披露年報的股份轉讓公司,從2007年5月1日起將其股份轉讓方式調整為每周星期五轉讓1次,并要求其在2007年4月15日前就不能按時披露年度報告的原因、預計披露日期、由于不能按時披露年報其股份轉讓方式將被調整等事項作出公告。 對于在4月30日前披露年報的股份轉讓公司,其股份轉讓方式應在年報披露后的第1個轉讓日調整;在此后披露年報的,其股份轉讓方式應在披露年報5個轉讓日后調整。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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