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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質疑醫療機構分類及稅收政策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0日 04:54 中國青年報

  本報廣州6月19日電

  正在此間舉行的全國民營醫院管理年會上,被許多醫藥界人士稱為“老司長”的張自寬,今天決定把他幾天前剛剛遞交給衛生部高強部長的一封信向大家宣讀。這封信的題目是《關于醫療機構分類管理和稅收政策之演變與思考》。

  這位被吳儀副總理稱為“中國醫療界的活化石”的老司長,盡管離開衛生部醫政司司長的職位有十多年了,但仍在醫療衛生界享有很高的威望。

  “我曾經猶豫再三,但最終還是決定發言。”76歲的張自寬說。他深知,許多政策并不是衛生部一個部門能說了算的。

  促使老司長“上書”的是國家現行的把醫療機構分為營利性與非營利性的政策。

  2000年國家體改辦等8部委出臺的《關于城鎮醫藥衛生工作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以及衛生部等4部委《關于城鎮醫療機構分類管理的實施意見》,把醫療機構分為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國家根據醫療機構的性質、社會功能及其承擔的任務,制訂并實施不同的財稅、價格政策。

  張自寬將這一政策稱為“四未政策”:一未經深入的調查研究;二未經廣泛征求意見,特別是衛生系統內各級領導和專家的意見;三未經科學論證;四未經先行試點,即在全國范圍內普遍推行。

  “實施分類管理缺乏充分的依據,既不適合我國國情,國際上也少有先例。”張自寬認為,無論何種類型的醫療機構,原則上都應屬于社會公益事業,都應“為社會公共利益服務而設立和運營”,都應“無償承擔預防保健、健康宣教和政府指派的公益性任務”。既然如此,就不應該以此劃分非營利性與營利性。

  張自寬認為,醫療機構投資者應該獲得回報,但這種回報主要應該是社會效益;應該把醫療機構實際運營中的收支結余,主要用于發展事業,不易鼓勵分紅;民辦醫療機構在扣除各項成本、預留發展基金以及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其他必需的費用后,出資人要求從結余中取得合理回報的,可以允許,但須制定相應法規加強管理。

  現行管理模式下,公立醫院歸衛生部門一家管,私立營利性醫療機構歸衛生部門和工商部門管,私立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歸衛生部門和民政部門管。老司長稱之為“重復登記,多頭管理”。

  在給衛生部領導的信中,他表達了自己對現行的醫療機構分類管理及稅收政策的不同意見,民辦教育尚且有優惠政策,為什么民辦醫療機構卻不行呢?“財政真的要靠向民辦醫院征稅增收嗎?”。

  作者:記者 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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